副市长“一天一瓶茅台”不单单是“酒瘾”
近日,原中共岳阳市委常委、副市长陈四海涉嫌滥用职权罪、受贿罪一案,由衡阳市人民检察院向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此前,听他身边人说,他一天一瓶茅台,早、中、晚都喝,晚上喝得很晚还到外面去搞夜生活。上午10点前基本不上班,在家睡觉。”(10月9日腾讯新闻)
在反腐斗争的当下,一个厅局级官员“落马”算不上新闻,然后陈四海“一天一瓶茅台”的轶闻早已“热传”,还是博得“眼球”。最终,陈四海因“腐败”被查“锒铛入狱”则咎由自取,“一天一瓶茅台”再为坊间徒增笑料。
不可思议的的,身边的的人早已发觉陈四海生活、工作作风上出了问题,竟没有人“站出来”举报。由此可见“事不关已,高高挂起”,慑于领导“淫威”成了某些人人生的信条,同时身边的监督未发挥作用,让轶闻变成了“事后诸葛亮”,不仅让其在犯罪的道路上越陷越深,而且还危害了政治生态,其教训十分深刻。
茅台价格不菲,一月下来少说也要万余元,不贪腐、不公权私用,恐怕不吃不喝,也消费不起。显然,“一天喝一瓶茅台”其实就为陈四海滥用职权罪、受贿罪作了注脚,只是“旁观者清,当局者迷”罢了。
酒是好东西,但也是“断肠药”。在官场上,借酒“搭桥”勾兑腐败、喝“花酒”陷于声色犬马之中、为酒“壮烈”等行为备受群众垢病,已到了非整治不可的地步。
一方面要进一步完善制度建设,让公权置于“阳光”之下。对于“仍不收敛,仍不收手”的违纪违法行为要用猛药治疴,加大查处力度。另一方面,强化监督的及时性和有效性,特别是发挥好领导身边“监督员”的作用,做到及早发现、及早治疗,不再让“传闻”变成现实,不再放“马后炮”,确保有风清气正的政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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