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恩:半裸律师闹法院谁也不体面
近日,一则“吴良述律师被强行检查并遭遇法警殴打”的事件在网上流传。当事人称,6月3日上午,因为一起民事案件他到南宁青秀区法院立案,没想到竟遭殴打,衣服被撕烂,下午2点出门时呈“半裸”状。律师法院立案遭殴打,裤子被撕烂出门成半裸男,这到底是怎么回事?(2016-06-03 财新网[微博])
历史发展都有惊人的相似之处,社会现象也有如出一辙的表像。最近发生一些奇奇怪怪的事情令人不由得要问:这社会病了吗,怎一个“闹”字了得!前不久,记者出身的“裤衩厅官”裸体大闹海南,紧接着哈尔滨电视台女记者在采访时遇阻大闹派出所,现在又来了个律师半裸大闹广西法院……,哪吒闹海,闹得翻江倒海,水族不得安生,官员、记者和律师的闹剧,闹得社会不得安宁。
按理说,公检法司都是最讲法律,讲道理的地方,记者、律师都应该是高素质,最讲道理的人,为什么遇到问题非得采取闹的极端方式,甚至于不管不顾个人形象,扮演没有风度气质的泼妇角色呢。有话好好说难道就真的不行吗。
不过话又说回来,哈尔滨那位女记者和广西这个律师,都是对方怀疑被录音受到干涉,强行夺取录音设备发生肢体冲突激化矛盾,我要说,你派出所、法院只要依法办事,心中无鬼,行动没错,没有什么猫腻暗箱,他要录音录像就悉听尊便,爱录不录,想录就录呗。况且,现在是电子时代,人人是记者,人手一部录音机、照相机,手指头一点,什么都尽收眼底。你越怕录他偏要录,你其奈我何哉。只要公开公平增加透明度按照法律程序,就应该无私无畏,躲躲藏藏不行,强行夺取更错。你碰他他就躺地上,你推搡他就喊“打死人了”,你拽他他就衣服裤子全不要了,裸体吸引人关注,这是很多文学作品中的情景,不过,男人的裸体并不怎么好看,只是事情闹大了网络舆论就跟上来了,你司法机关就被动了,看你怎么下得了台。
在依法治国的今天,公检法司公职人员首先必须依法办事,公正执法,同时,善于用高科技手段保护自己,在办公地点加强数字化建设,他录音录像你也录音录像,保留证据,犯低级错误效果适得其反引火烧身。当然,如果广西南宁青秀区法院在此次事件中确有过错,就应该赔礼道歉,有伤医伤,双方争取圆圆满满处理问题,让青秀区法院更青秀,当事律师也应该给你衣服你就穿得整整齐齐体体面面,实事求是,就事论事解决争端,皆大欢喜何乐而不为呢。
【作者 谢忠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