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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恩:小学 “转让”成“官邸”是典型的利益输送

2017-04-22 11:42 作者:谢忠华 阅读量:989 推荐1次 | 我要投稿

合阳县一所花费35.9万元建的希望小学,被“转让”给村党支部原支书成为个人住宅。村民表示,“转让”没经村民同意。原村支书回应,为村事务垫资村上没钱还,便将学校折价,自己又出部分资金购买。镇农经站经审计认为,转让未按法定程序进行因此无效,应予收回。(2017年04月21日 来源:华商网)

占地面积12亩,35.9万元建的希望小学,不明不白的成了前任党支部书记的私有财产。这份豪礼就在两任党支部书记的“暗箱操作”下交易成功,协议上还盖着村委会大印,看似天衣无缝,其实并不合法。把村学校转让给魏某,是按当时乡党委书记指示,没有就学校转让一事召开过任何形式的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会议、村两委会议,村上也没有和魏某签订过学校转让协议。黑池镇农经站审计组于今年3月1日到4月8日,对蔡苜村2006年至2016年村级财务进行审计,并于4月11日作出审计报告。核查结果为“以上支出由上级拨建校专款及教育债务化解款支付,魏某未垫支学校基建费用”。

说法不一,漏洞百出的“转让”,难道说就这样不了了之,既然乡党委书记有过“指示”,他凭什么这样做,有没有猫腻,后任党支部书记如此慷慨大方,有没有利益均沾,这些重重疑点,地点政府有必要给出说法。

诚然,由于种种原因,绝大部分乡村学校成空置房,物尽其用,盘活资产,转让并不是不可以。但是必须合理合法。现在一些农村,村务不公开,财务不透明,群众已经很大,村干部利用手中权力侵占集体财产,危害群众利益,已经是造成群众上访不断的“祸根”,特别是化解村社债务,财政转移支付,不少村社干部把化解债务当作框,有没有发生、存不存在的什么历欠债务、编造自己垫支了多少费用,通通都往里面装,借机骗取国家资金。

反腐败正在强力推进,步步深入,在打大老虎的同时,为长治久安计,群众身边的蚁贪、苍蝇也必须来一次大扫除了。这起非法“转让”案,镇长推包村干部,包村干部推党委副书记,如冯巩、牛莉表演的小品台词“电话无人接,短信也不回”,不会又上演一场哭笑不得的喜剧吧。

(谢忠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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