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恩:违纪人员养老金“缩水”是釜底抽薪之策
人社部日前发布通知,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中的部分问题进行明确。已经退休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涉嫌违纪违法,对于应当给予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以上处分的,其养老保险等相应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意思就是,事业单位的退休员工违纪将影响养老金。(2017年07月06日 来源:国是直通车)
监察部对犯错误的已退休国家公务员追究行政纪律责任若干问题的政策规定,退休的国家公务员在任职期间或者退休后触犯刑律,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自判决生效之日的下月起取消其退休金和其他退休待遇。从某种意义上来看,对于公务员和事业单位人员经济处罚比较纪律处分更能够伤筋动骨,触及个人切身利益,违纪一阵子,损失收入一辈子。这条“红线”称得上是电光石火的“高压线”千万碰不得,违法违纪都必须付出代价。
违纪分别按12%、25%降低基本退休费,养老金、补贴按最低职务层次(技术等级)确定。明明白白告诉公职人员,就看你怎么去表现了。反腐败的手段越来越多样化,制裁措施越来越严厉,对严重违法犯罪的腐败分子,采取开除党籍、开除公职的处理真是大快人心,让那些“钱、钱、钱,命相连”,藐视纪律,违反法律拼命捞钱的人不再是“官帽没了还有钱在”,离退休之后仍然待遇不变,心安理得逍遥自在过日子的时代一去不复返了。
十二条意见就是十二条红线。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违纪违法行为进一步明确处罚。无疑是为了与如今深入反腐的大形势相呼应。“退休不少钱”平安着陆黄粱梦碎,对涉嫌违法违纪退休人员的组织调查与法律追责已经摸索出了相对成熟的方式。与之相较,针对这一群体的“纪律处分”适用标准也应尽早明确才是。毕竟,只有形成并完善纪律处分、组织处理、法律制裁和经济惩罚全覆盖的终身追责体系,严密的反腐防火墙才会越筑越牢。
(作者 谢忠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