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一歌:净化银屏必须使出杀手锏
近日,国家新闻广电总局发布了《进一步加强广播电视节目备案管理和违规处理的通知》。《通知》明确指出,广播电视开办国际新闻节目、军事节目须提前一个月备案;电视上星综合频道播出歌唱选拔、晚会、引进境外模式节目和在黄金时段播出综艺娱乐、真人秀访谈脱口秀、婚恋交友、才艺竞秀、情感故事、游戏竞技类节目均须提前两个月,向省级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备案。(2018-1-7 来源 中国网)
电视节目是传递党和政府大政方针、时事新闻的重要喉舌,是人们获取文化科学知识、休闲娱乐的重要渠道。但是,曾几何时,一些电视台为了提高收视率,填满钱袋子,有悖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遗余力搞一些“新、奇、丑、恶” 低俗、庸俗、媚俗的所谓“创新”节目,把电视银屏搞得乌烟瘴气,观众虽然深恶痛绝,但是又无可奈何。
面对各行其是的乱象,广电总局终于使出杀手锏,加大处罚力度,《通知》规定:发现问题、受到总局《收听收看日报》点名批评、或被总局以其他形式批评的节目,依据有关条款予以处理。受到总局整改、警告、停播处理的节目,一律不得复播、重播或变相播出。包括不得通过各种形式转移到互联网新媒体上播出。
广电总局的规定中关于建立问题节目公开批评、点名批评、公开通报制度,这一条值得肯定,但是又说“个别典型案例可通过媒体公开曝光”就有一点欠妥,笔者认为,凡是违反规定的案例都应该公开曝光,不要藏着掖着;同时,应该鼓励观众和媒体举报违反规定的电视问题节目,依靠广大群众的力量共同为了净化银屏出策出力;再就是应该严格实施辖区领导负责制,个人问责制,让那些放纵放任问题电视节目播放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管理者受到处罚。
规定既出,就必须言出法随,千万不要让严肃的规定成了稻草人手中的一张废纸。这个规定是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完善广播电视宣传管理机制,提高广播电视的传播力、引导力、影响力、公信力,现就进一步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阵地建设和管理的需要,使出杀手锏,才有威慑力。
(文\谢忠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