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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谢一歌:亮剑“扫黑除恶”大快人心

2018-01-25 11:34 作者:谢忠华 阅读量:2436 推荐1次 | 我要投稿

对黑恶势力坚决“亮剑”,果断出击。中共中央、国务院近日发出《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其中不难发现,已经开展了10多年的“打黑除恶”专项斗争,现在变成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虽然只是一字之变,但涉黑涉恶问题出现了新情况新动向,专项斗争的内涵发生了重大变化。(2018-01-24 来源:新华社)

晴天也会有乌云,一从大地起风雷,便有精生白骨堆。当前,广大人民群众享受着逐步丰富的物质生活、多彩的文化生活,但是,社会上一股股黑恶势力像魔鬼一样的阴影时隐时现,严重威胁着人们向往安居乐业的美好生活。党中央发动雷霆万钧之势开展扫黑除恶正逢其时,力争一举扫除笼罩在人们心头的“雾霾”,创造朗朗乾坤,顺应人民期望,真是大快人心。

黑恶势力是社会的毒瘤,是破坏社会稳定的“安全隐患”,扫黑除恶是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的需要。黑恶势力、黑保护伞和“微腐败”还大量存在,这“三股势力”使用“软暴力”和非暴力,采取“能吓不骂、能骂不打、能打不伤”的招数,用言语恐吓、跟踪滋扰等手段逃避打击。人民群众深受其害,也深恶痛绝。

扫黑除恶是依法治国的必然阶段,消除黑恶势力对人民群众的威胁和滋扰是当前的紧迫任务。十九大提出,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实现这一目标,就必须加强社会治理制度建设,加强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机制建设,健全公共安全体系,加快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保护人民人身权、财产权、人格权。加强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加强社区治理体系建设。开展扫黑除恶,努力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

“一庭不扫,何以扫天下”。一室之不治,何以天下家国为?依法治国,把扫黑除恶与反腐败斗争和基层“拍蝇”结合起来,深挖黑恶势力“保护伞”,是为了进一步加强基层政权建设、组织建设的需要。“金猴奋起千钧棒,玉宇澄清万里埃”。只要举全国之力,公检法司多部门协同作战,广大人民群众积极配合,一定能够打胜扫黑除恶攻坚战。

(文\谢忠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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