话说古今之“私奔”
自古以来,性,就是一个永恒的话题。远古时,人类没有实行一夫一妻,那时是“群居杂配”,性游戏规则远没现在这么多规矩。什么时候开始的“一夫一妻”制,我还真是有点孤陋寡闻,但知道自从实行了一夫一妻制,就有了太多条条框框来约束人们了,凡是没有经过“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男女关系,都被叱之“淫”。何谓淫?“久雨曰淫”,见诸《说文解字》。扩展开来,凡过度都叫淫,例如书淫茶淫。更进一步,男女胆敢相爱于婚姻关系成立前,在世俗眼里就是大淫,当然,只是眉目传情,没实际行动不在其列。古代的说法是“男子贪色为淫”,“奔”,指女子私就男人,但偏偏就有众多叛逆女性,去冲破这种束缚,去追求自己的理想。这种行为被称之为“私奔”或“淫奔”,是不被社会所接受的,是大逆不道的,“淫”甚至被冠以“万恶之首”。
可事情总是两方面,也不是所有的“奔”都不被接受,像“文君当垆”,两千年来一直被作为一个美丽的爱情故事被传诵,卓文君与司马相如的故事可说是家喻户晓,司马相如是西汉有名的辞赋家,音乐家。早年家贫,并不得志,父母双亡后寄住在好友县令王吉家里。卓文君,是汉代临邛(今之邛崃)大富豪卓王孙的掌上明珠。卓文君当时仅十八岁,长的“眉色远望如山,脸际常若芙蓉,皮肤柔滑如脂,”更兼她善琴,贯通棋、画,文采亦非凡,文君美貌远近闻名,却守寡住在娘家。《史记·司马相如列传》记载:“是时卓王孙有女新寡,好音。”而当时潇洒孤贫的汉代大才子、辞赋家司马相如,从成都前来拜访时任临邛县令的同窗好友王吉。卓王孙宴请王吉,也请来了司马相如。席间,免不了要作赋奏乐。司马相如得知卓王孙之女文君美貌非凡,更兼文采,于是奏了一首《凤求凰》。《史记》记载:“及饮卓氏,弄琴,文君窃从户窥之,心悦而好之,恐不得当也。”卓文君也慕司马相如之才,遂躲在帘后偷听,琴中之求偶之意如何听不出,但怕太唐突,不方便相见。司马相如重金托文君的侍从通殷勤。于是:“文君夜亡奔相如,相如乃与驰归成都。家居徒四壁立。”这是说文君在一天晚上私奔相如了,相如就与文君回到了成都相如家里,但相如的家却穷得“家徒四壁”。卓王孙大怒曰:“女之不材,我不忍杀,不分一钱也。”卓王孙知道女儿私奔,怒不可遏,女儿这样不成材,我不忍心伤害她,但也别想得到一分钱。很多人劝卓王孙,但卓王孙就是不原谅女儿。“人或谓王孙,王孙终不听。”为生计,相如与卓文君又回到临邛开了一家酒铺,卓文君亲自当垆卖酒,相如则和雇工们一样刷盘洗碗。卓王孙听说后感到非常耻辱,闭门不出。但在别人的劝说下,只得屈服。“卓王孙不得已,分予文君僮百人,钱百万,及其嫁时衣被财物。文君乃与相如归成都,买田宅,为富人。”
后来,司马相如的赋得到汉武的的欣赏,并入朝担任官职,官至中郎将。在出使西南路过四川时,《史记》记载:“至蜀,蜀太守以下郊迎,县令负弩先驱,蜀人以为宠。于是卓王孙、临邛诸公皆因门下献牛酒以交欢。卓王孙喟然而叹,自以得使女尚司马长卿晚,而厚分与其女财,与男等同。”这是说司马相如路过蜀时,太守到郊外迎接,县令带着弓箭开路,而卓王孙和临邛的头面人物,都通过这种关系献牛、献酒来拉关系。卓王孙为之感叹,觉得女儿嫁给相如太晚,并把很多财物分给文君,和给他的儿子们一样多。
卓文君无疑是有眼力的,自己看中的人能大胆追求,以至于流芳百世。估计当时的情况,卓文君不可能得到家长支持,但做出私奔这种决定,也是很具叛逆精神的。可不管怎么说,私奔这种行为是不被社会所接受的。私奔和淫奔其实是同义词,其行为实质是相同的,而一般理解私奔最终能有一个好的结果,说得好听一点是为了自己的爱情,或最后结为婚姻。而淫奔则没有好结果,纯是一时男贪女爱,不正当的性爱,无果而终,最终为世人耻笑。
自古以来,没有父母之命,媒妁之言都是非法婚姻,是不被社会认可的。能最终得到家长的认可,又有夫君功成名就,出人头地的,可能就没几个了。更有甚者被男家抛弃,落得有家难回,自取其辱。白居易大约深深痛惜这种悲剧的发生,作诗叙述了一个被男方抛弃的女子悲哀,确实应当警醒那些为贪一时性爱,走上不归路的女子。
井底引银瓶-止淫奔也
井底引银瓶,银瓶欲上丝绳绝。石上磨玉簪,玉簪欲成中央折。
瓶沉簪折知奈何,似妾今朝与君别。
忆昔在家为女时,人言举动有殊姿。婵娟两鬓秋蝉翼,宛转双蛾远山色。
笑随戏伴后园中,此时与君未相识。
妾弄青梅凭短墙,君骑白马傍垂杨。墙头马上遥相顾,一见知君即断肠。
知君断肠共君语,君指南山松柏树。感君松柏化为心,闇合双鬟逐君去。
到君家舍五六年,君家大人频有言。聘则为妻奔是妾,不堪主祀奉蘋蘩。
终知君家不可住,其奈出门无去处。岂无父母在高堂,亦有亲情满故乡。
潜来更不通消息,今日悲羞归不得。为君一日恩,误妾百年身。
寄言痴小人家女,慎勿将身轻许人。
这是白居易用一位女子的口吻写的一首哀怨诗,前三句的两个比喻总概了全诗意旨,瓶沉簪折正是女子遭遣弃命运的写照。次三句写女子年少时的美貌殊姿,以相识之前的欢悦对比相识后四句横遭不幸的痛苦。再下以身相许,决然私奔的过程,表现了痴情女子的天真和幼稚及为情所动的真实形态。以后五句接着叙述私奔带来的屈辱和痛苦。“聘则为妻奔是妾”没有经过礼法嘉许的结合,即使相爱情深也不能得人认可。女子愤然出走,然而天地茫茫,已经无处可归。诗末两句凄凉悱恻,是对后世痴情女子的警策,也是女子自身屈辱悲愤的呐喊。“痴情女子负心汉,教人如何不悲伤。”
一个好好的良家女子,只因为随爱人私奔,便从此失去了为人妻的资格,“到君家舍五六年,君家大人频有言。聘则为妻奔是妾,不堪主祀奉苹蘩。”侍奉公婆丈夫五六年之久,都换不来男家的认可,她没有资格参与家族祭祀,她生的儿子算不得夫家首选的继承人。中国古代是一个绝对的阶级社会、家长制社会,儿女婚姻都要由父母决定。也许是为了从根本上杜绝青年男女、尤其是不同阶层间的自由恋爱,法律条文就更要严格规定妻妾之分。《礼记》:“奔者为妾,父母国人皆贱之”。那就是说,假如小儿女们自由恋爱受阻,相约私奔的话,则女方没有资格为妻,双方家族都只认为她不过是一个妾而已。白居易便就这种“奔者为妾”的社会现状写了这么一首长诗《井底引银瓶》。
从两千多年前的汉朝和一千多年前的唐朝,几千年来,女子私奔的现象络绎不绝,像卓文君这样私奔的大概也不少,但能有几个有卓文君一样的判断力?能有几个像卓王孙一样原谅自己的女儿?能最终修成正果的是极少数,大部分像白居易诗中描写的,有家不能回,落得悲惨下场。当今社会,婚恋是自由的,也就谈不上什么“私奔”了,可也有不少女性,不顾廉耻,破坏别人家庭,和有妇之夫肮脏勾当,这和“淫奔”是没什么区别的。更有甚者,为了钱财,为了不可告人的目的,自愿去充当有权、有钱者的二奶,甚者三奶,由此产生了太多的情杀、仇杀、图财害命,破坏了多少家庭!殃及了多少无辜儿童!这都是由“淫”引起,这就是为什么要把“淫”列为万恶之首。这种人最终的下场不会比诗中的女子好多少,伊斯兰教更是把这种人用石头砸死。在这里笔者也想借白居易的话,规劝玩弄感情的轻浮女子:“慎勿将身轻许人”。
2011.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