边说1
首先声明,这篇文字不知道会写些什么,会写多长。我喜欢信马游缰地涂鸦,东描几画,西划几笔;不想写的时候,就掷笔找人喝酒去。喝酒是一门很深的哲学,也必须讲究天时、地利、人和。即时间、场合、对象。尤其是第三点最为重要,只要人对了,便是喝着清茶也觉得浓香。如果人错了,即便琼浆玉液,也不知滋味。我最怕和那些很有地位的人,到那些很有身份的地方;这时不仅要敬他们酒,还要喝他们敬来的酒。这样的场合,让我觉得我是在被人强奸;或许我是无法放开手脚,但我想,我若放开手脚,那我就是在卖淫。但是很多时候,我没得选择,任由眼泪悄然落入杯里。
更多是时候,我喜欢一个人喝酒,在家里炒上两个小菜,自斟自饮。其实我很不会喝酒,三杯两盏就会上脸,宛若关帝显灵。我妈是极不赞成我喝酒的,说酒精会把脑子烧坏的。她可怜的孩子,本来就没多少智商,经不起糟蹋。虽然不胜酒量,但我的酒品很好,从不会大吵大闹。或许因为我从没有醉过吧。当酒喝到将醉未醉的时候,我就坚决不喝;我要在我活着的时候,时刻保持清醒。不能醉,酒可以忘记疼痛,也可以迷失自己。
我没有固定的酒友。想喝酒的时候,找一个愿意付账的一起,说一些不着边际的话。偶尔遇见一两个臭气相投的,可以坐下来相互吹牛,一起骂骂某些领导人。或者就着某个事件,长篇大论,各抒己见,从唇枪舌剑演变到真刀真枪。讲到痛快之处,或者打到痛快之处,哈哈大笑,杯酒泯恩仇。都说李白斗酒诗百篇,我们没有那种境界,但喝多了,也会有人憋出一两句小诗。大家相互吹捧一番,真觉得自己丫太有才了。
说到李白,恐怕是中国历史上最著名的酒鬼。《旧唐书》说他饮酒过度,醉死于宣城。还有一种说话,说李白在当涂江上饮酒,因醉跳入水中捉月而溺死。究竟怎样一种死法,尚无定论,但我想总是不会离开酒的。李敖说,人生最痛快的死法就是性猝死,即在做爱的高潮中死去。但我觉得,对一个嗜酒如命的人,像李白这样的死法,也算死得其所。李白一生传奇,生是一个谜,死更加让人猜不透。贺知章称他是谪仙人,冯梦龙在小说里,说他骑鲸腾空而去;或许他真是一位仙人,千百年来才会有那么多人寻找他的仙踪。余光中有一首《寻李白》:只消把酒杯向半空一扔 ,便旋成一只霍霍的飞碟 ,诡缘的闪光愈转愈快 ,接你回传说里去。或许只能这样解释,李白只是一个传说,却离这尘世很近很近。很喜欢那首诗的题记:痛饮狂歌空度日 ,飞扬跋扈为谁雄 ?这本来是杜甫写给李白的,痛饮狂歌,是李白人生的整个基调;飞扬跋扈,恐怕只有在翰林院的那些日子吧。但他的浪漫,并不能让他成为一个政治家,因为政治的现实的。在一次醉酒,引足令高力士为其脱靴,终于告别官场,赐金放还。从此,游他的山水,喝他的酒,吟他的诗。
我自小被人称为神童,刚会说话,就会背《静夜思》。左邻右舍纷纷跑到我家贺喜,并预言我将来一定才满天下。我一直被这个光环笼罩着;以至于,到如今,李白的诗里,能够完整背诵的,也仅仅只有那首家喻户晓的《静夜思》。在初中的时候,因为不会背《将进酒》,被语文老师请到办公室吃了一顿板子,刻骨铭心。对李白也是深恶痛绝,你说你没事写那么长的诗干嘛,弄得后世生灵涂炭,也忒不厚道了。况且在背书这一方面,我的记忆一向是短路的,基本上过目就忘。《聊斋志异》中有一位于去恶,只有把书烧灰吞下,就能将其一字不落地背出来。我也常常幻想着拥有那种神通,但却从来不敢把书烧掉吞下它的灰;因为我自认还没有练就那种功力。考试的时候,常常是将默写题,留到最后,苦思冥想;想不出来,索性自己创造一个。有一次默写两情若是久长时的下一句,我绞尽脑汁,写了一句又岂会朝三暮四。阅卷老师估计没被气死,而我也被我的天才折服。
但我的天才,在考试上根本没有任何优势。好在我向来就看不起考试这回事,也不去烦恼;偶尔烦恼一下,也仅仅因为我妈劳累的身影。一回,看到孔庆东的《四十不坏》,将某届高考试卷批得体无完肤,自作多情地引为知己,从此发奋要考上北大,作其门生。那时候,很多老师都为我感到欣喜,想这孩子终于长大了。然而,我长到一半就不继续往上长;原因是我觉得我家的门楣太矮,长得太高总有一日会被我碰断的。很多老师又坚信了一个道理:朽木不可雕也。但也有人,却因此感到高兴,认为我终究还是继承了不求上进的家风,不违庭训。
我并不反对应试教育。或许说这些,许很多人不相信,就如同我说自己长得不帅,连上帝都会觉得我在撒谎。但说真的,其实考试没什么不好的,起码那一刻坐在教室中,相对是比较安静的,不用听老师在上面讲着那些听不懂的话。高兴就做两道题,不高兴就留下满纸空白。遇见宽松的监考,还可以听听mp3,趴在桌上打个小盹。闻说当年温庭筠有着“救数人”的雅号,我自然也不甘落人之后。偶尔也会帮别人传传纸条,普度众生,随便也普度一下自己。
不知不觉,离开学校已经很多年,忘记了很多事情,尤还常常怀念当年在考场上并肩作战的战友。毕业之后,我丢掉通讯录,很多人都无法联系。到今年,找回QQ群,才知道,很多人再也不是从前的那些人。回到学校,到处都是我们当年祸国殃民的痕迹,只是物是人非。两个小学妹还拿着当年我编辑的刊物,也不知是哪里找来的,已经破旧不堪了。我借来翻阅着,发觉岁月就这样从我指间飞流过去。忽然想起张爱玲说,世人原谅瓦格涅的疏狂,可是他们不会原谅我。淡紫色的泡桐大片大片地落在我曾经来来回回的小径上,湮没我孤独的脚印。
一个人,总是一个人走在这凋零的世道上。有时候,走得太久,蓦然回首,看见我的青春沉淀在一湖碧水中。我才知道,我已经走了这么远,却没有用只言片语记录我那个干净如水的年华。看郭小四《刻下来的幸福时光》总有一种想哭的冲动。书里的小A仿佛就是我曾经的写照:对喜欢的人天南地北,对不喜欢的人面无表情。这是一本绘画小说,画画的作者我已经记不得他的名字,好像叫作鞋子,或者靴子;总之不会是牛仔裤、运动衫之类的。画面里的小A,落寞而忧伤,冷风飕飕吹进他风衣的领子里。
郭敬明的文字总是能将人内心潜伏的忧伤,一点一点地挖掘出来,曝晒在阳光下,赤裸裸。尽管有人说他文字矫情,但我认为这起码就是一种感染力。也因此,从发表在《萌芽》上的短篇《幻城》,到后来改编到长篇,一直至今,深得一些发春的少男少女追捧。那是一群傻逼,只会稀里哗啦的瞎感动。前年还是前前年,郭敬明因为《梦里花落知多少》抄袭事件,而闹得沸沸扬扬,后来还结了官司。包括韩寒在内的80后,对此颇有微词。一群郭丝对此愤愤不平,到韩寒博客寻找晦气。以韩寒的犀利,他们自然占不到一点便宜。
对于郭敬明《梦里花落知多少》的抄袭事件,我是有话要说的。早在《幻城》长篇发表之后,就有人质疑这篇小说有日本某些漫画的痕迹。这让我想起前些时候,我看过的《网球王子》剧场版,里面小樱对龙马说的一句话:就画画而言,没有任何一种色调一种线条不是前人没有用过的。这是很深刻的一句话,同样可以用在郭敬明小说里。文字总是在不断吸取和模仿中渐渐成熟的。你丫有种就写一篇前人没用过的词语和语句的文章出来,我就服你。我个人是比较喜欢《幻城》的,小说唯美的画面不止一次地出现在我的梦中,漫天的大雪,卡索独自一人矗立在茫茫的天地间,那种悲凉与孤寂,简直令人难以承受。而对于小说中的人物,我则比较喜欢樱空释。当卡索的剑刺进他的胸膛,他说,哥,请你自由地……
曾经,看过一本春风出版的《<幻城>之恋》,书名因为和张爱玲的《倾城之恋》很像,所以一下子记住了。不知道春风是否真出过这本书,里面有一些关于郭敬明的访问。记者问郭敬明最近在看些什么书。回答是:庄羽。当时《梦里花落知多少》好像还没有出版。大家都知道,庄羽是抄袭事件的另一主角。据说她也是一位著名的作家,但一向孤陋寡闻的我,却是从这次的事件中第一次听见她的大名。因此也去翻了翻被指郭敬明抄袭的《圈内圈外》。很对不起,我实在没法再看下去,恕我直言,比起郭敬明的《梦里花落知多少》,我个人觉得实在不可同日而语。因为没有看完她的小说,所以也不好说些什么。
但是《梦里花落知多少》确实存在着一些《圈内圈外》的影子。所以我就这问题阐释一下,我对文字的一些低见。打个很粗糙的比方,如果一个很糟糕的雕塑作品,经过某位艺术大师的精心雕琢,立即脱胎换骨,价值连城。那么请问,就艺术而言,这算不算一种错呢?文字也是一般,比如那本家喻户晓的《三国演义》,也不正是经过毛纶毛宗岗父子的增删修改,才变得愈加精细吗?不过话说回来,做这种事起码也要经过别人允许,或者发表一下声明。但如果涉及到经济纠纷,起码也不应该中饱私囊。但听说郭敬明只赔钱,并不承认抄袭,自然也不是帮别人雕琢。我们真不知道他是有心抄袭,还是无意雷同。所以,这个话题,只能说到这儿。
郭敬明笔下的人物,我喜欢的有两个,一个是上面说的樱空释;为了卡索的自由,出场没多久,就死在自己哥哥的手中。他的哥哥,也就是卡索,对他的死一直耿耿于怀,一直背负着沉重的悲伤。另一个我喜欢的人物,就是那位卖女孩的小火柴。她是一个风风火火的北京女孩儿,从事着她自以为永垂不朽的色情事业,做一位自以为可以更加永垂不朽的小鸡头。她的文化水平不高,却有喜欢卖弄她鬼斧神工的成语,常令人捧腹不已。我不能说她伟大,但她直率而又重情义,确实令她的形象高大许多。
而在郭敬明小说里,我最不喜欢的应该是《夏至未至》的李嫣然;其实她并非大奸大恶,但我就不喜欢作者给她取的名字,忒土。这样说未免有些孩子气,但这只是我内心的真实想法。比如看一个女生,第一印象通常都是对方是否长得漂亮,经过相处,才对她进一步了解。但在小说里的人物,第一印象大多只能通过名字。除非作者在记叙上用了某些技巧,先描写人物其他方面的东西,再告知他或者她的名字。我很喜欢小说前面的照片 ,尤其里面的一个女生长得很卫生,不会破坏我的视网膜神经。另外,我发现小说中一些很有意思的东西。小说的主人公叫作傅小司——小司,小四;不是很像吗?恰巧书中的主人公也经历过抄袭事件;当然是被污蔑的。我一直在想,这是不是作者想在影射什么;或者,控诉这世界对他的不公。说起来,这件事已经过去很久,一碗冷饭翻来覆去地炒,到我这里只剩下锅巴了,而且焦得让人无法下嘴。这段公案,且放着。
回头来说说这个小说,除了继承作者一贯的忧伤,以及绚烂的辞藻,似乎就没什么新的看头。如果非要说有什么不同以往的,那我只能说小说的结尾太过仓促,是以前小说所没有的。然而更加仓促的,是他另一部小说《悲伤逆流成河》,用我的专业术语来说,就叫作情节早泄。我都不知道女主人公本来好好的,怎么一转眼就莫名其妙地被人强奸了;而且前面也没有任何铺垫的迹象。当然,强奸一般都是突发事件;文思一旦被强奸,就来不及铺垫了。或许,是因为我老眼昏花,没有发现其中的蛛丝马迹。过了很久,别说蛛丝马迹,我连小说中的人名都没记住一个。
这是迄今看过他最后一个长篇,发觉再也找不回当初那种剧烈疼痛的感觉。看他第一个小说是《梦里花落知多少》,第一反应是这本书是盗版的;因为我的印象里,这个书名是三毛的。看过之后,才知道原来别有洞天,里面内容全不一样。但我想作者一定是个多愁善感的小女生,有着什么不为人知的过往。没想到丫除了长得有点小巧玲珑之外,其他一切都和我想象的相差十万八千里,性别就更别说了。说起来,我估计得恶心半月,连肠子都得吐出来。到现在,我看《上海绝恋》那个图像,我都感到心酸。
现在的郭敬明风头正盛,甚至跻身福布斯排行榜,估计是中国最会赚钱的作家。一个人身兼数职,其中一个重要职位就是《最小说》的掌柜;以前还有一个系列,叫作《岛》。但我从没认真看过,闲暇时才会翻一两下。去年在我床底找出一个读书年代的mp3,里面竟然还有郭敬明音乐小说《迷藏》中的歌曲,顺手拿来试听一下。当时我死了的念头都有,我想当年我怎么就这么没品味呢,会下载这么具有穿透力的声音来强奸我的耳朵。自从我听过自己的声音之后,我的耳朵一直都在卖淫,不料小四竟还能唤醒我的知觉。这或许就是死去活来的最佳诠释吧。
但其实,我对音乐并没有多大研究。每当和朋友去KTV,我都躲在最隐秘的角落;冷不丁地一声吼,全场寂静。至今惟一掌握基本功的乐器,恐怕只有吹口哨了;小时候家里穷,买不起口哨,只能吹徒口。每当夜深人静,常常一个人忘我练习,使得内分泌长期失调,一听自己的哨声,就情不自禁地往厕所跑。导致最后只能在厕所追求我伟大的音乐梦想。我常常会和我那些学声乐的朋友说,比起我小时候,你们好幸福好幸福咧。他们听了肃然起敬,夸我勤勉好学;后来终于有人忍不住,跑过来对我说,对音乐,你真的没天分。
这句话使我难过了好一阵子。很长一段时间,我都在思考我到底对什么有着非凡的天分,答案显然的绝望的。但我又是一个耐不住寂寞的人,总得找一个感情寄托的地方;在万般无奈之下,只有选择文字。可悲的是,文字更加寂寞。这也证明,此生我在这方面的成就不会太高。我也只能在闲暇的时候,胡乱涂鸦,把黑的描成白的,把白的描成黑的。之后有人告诉我:其实,你可以去当律师的。这个建议让我兴奋很久,好几个晚上都睡不着觉。待到我能够安心入睡的时候,我就把这件事给抛到九霄云外。
我想,我是一个没有志气的人。以前我常常会问自己:志气算什么,市场价几块钱一斤啊?最近我又常常问自己:志气算什么,市场价一块钱多少斤啊?同样,都得不到答案。家里,以及家里以外的人,直骂我没出息,恨铁不成钢。我这块破铁总是一个人站在天台上,看着脚下的芸芸众生,想起《因果四世经》里的那句话:千江有水千江月。其实我没看过这部经书,是从萧红的小说里知道的。我家里有一本《因果三世经》,是爷爷还是我所谓父亲显摆用的,不知道的还以为他们境界有多高呢。其实,他们是境界确实很高,起码比我高,很多东西我都不能放下。爷爷常对我说,我都能放下,你为什么不能放下。我只能借着《悟空传》里玄奘的话说,我两手皆空,我放什么?是的,我两手皆空,落拓江湖。
古龙说,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初出茅庐,不知江湖险恶,吃亏是少不了的。常用张国立那句广告语自慰:男人吃亏不要紧。但我不知道,男人亏到深处,就得肾亏。姨丈说我做人太实诚,要加点江湖味儿。起因是介绍一个搞文字工作的老头给我认识,意思是要我在他手下发展。结果我告诉他,我考试门门红灯,没上过大学,芳龄十九。老头一听不乐意,说了一堆,言下之意,是自己熬了半辈子,才有今天的高位,我年纪太小,羽翼未曾丰满,哪有那么快飞上枝头的道理。我由此想起《圣经》里的一个故事:葡萄园主雇请工人,不论早晚,都支付相同的银两;而且从最后来的那人开始算起。这就的基督后来可以居上的道理。在文字方面,和老头比起来,我是后来的。但老头显然不能如此大肚,后来的哪能这么轻易就居上呢。
姨丈责备我不该对人家讲实话。但我想,这样没什么不好的。平日我是会说一些漫无边际的话,比如我长得很帅很纯情,但这也仅仅是为了娱乐;因为那样的谎言,没有人会相信,而自恋的我却深信不疑。但如果要我把连自己都不相信的话,说得使别人深信不疑,那我会觉得自己很无耻。我不能一本正经地对别人说,我门门功课满分,清华北大博士生,保送哈佛留学,如今已是白发苍苍,风烛残年。好让那老头看过,心里平衡一下:一个高校博士生在老子手下做事,他妈的还比老子年迈,过瘾过瘾。因为垂垂老矣的老不死,有生之年再怎么爬,也休想爬到他头上,免去很大的后顾之忧。
这件事的失败,我仿佛就是那扶不起的阿斗。但阿斗却比我幸福得多,起码他还有乐不思蜀的资本。而我却什么都没有,两手皆空。我妈说,再也不能指望别人。她所说的别人,就是我所谓的父亲。她常念叨着:男怕入错行,女怕嫁错郎。很不幸,这二者都在我家存在。所谓父亲,再也不是她的指望。她惟一的指望,也仅仅剩下我。这也是我所受这一切惟一的理由。很喜欢成龙的那个电影《我是谁》,我也常常在想,我是谁?当灵魂背离身体,我还是我吗?但这个问题太深奥,不能一下子顿悟出来,于是苦恼就产生了。或许只能按《法华经》上的解释:人生于世如微尘耳。像《天下无双》中所说的,一个深呼吸,什么都过去了。就这样作践,慢慢地像屎的边缘靠近。当我进化成一坨屎,就再也没有人可以踩在我的头上吧。但就算一坨屎,也应该有屎的思想,就像周星驰说鸡也有爱国的。
当然,鸡要比屎来的伟大一些。因为鸡可以拉出鸡屎,而屎却不能拉出屎鸡。听说过很多男人喜欢吃鸡,却很少听过他们去吃屎。并不是没有,那位著名的勾践不仅仅卧薪尝胆,而且还尝过屎。那屎的主人,同样是赫赫有名的夫差。不知为什么,我一向极为讨厌那些心怀天下,而鲜有人情味儿的霸主君王。比起勾践,我相对比较喜欢夫差。或许这多多少少,都和西施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我总觉得,西施是深爱着夫差,哪个女人不会为这样一个男人感动。但人生很多时候是很无奈的,个人的爱情放在国家的大义面前,就显得那么苍白无力。
中国古代有四大美女,西施是最早的一位,还有王昭君、貂蝉、杨玉环。小时候听小舅舅说过,四大美人固然是沉鱼落雁闭月羞花,但却各有缺陷。比如西施是大脚;昭君是溜肩;貂蝉是大小眼;玉环是生得太胖。其实说白了,这不过是男人吹毛求疵的毛病,而忽视了她们身上的光芒。这世上任何一种事物,只要产生,就必定会存在着这样或那样的缺陷。这便是造物的英明,也正是我喜欢的世界。
在古代封建制度里,女性向来处于弱势状态。就算生得再美,生前再显赫,死后也不免要惹上一些骂名。女人也只有在没有男人的世界里,才能称王称霸。但这种情况,也只有在一些笔记小说里才能见到。比如《西游记》的西凉女国,比如《镜花缘》的女儿国。在这世界上,男女从来就没有真正平等过。就是时至今日,也是一样。在学校上体育课的时候,我常常就会纳闷,为什么女生跑800米,而我们却要跑1000米或者1200米。体育老师呵斥我说,你是不是男生。我想如果能够让我少跑几百米,或者不跑步,我宁愿去当女生。
我是出名的不好运动,连睡觉都懒得翻身。我妈说,我的睡相很好,一动不动,像一具死尸。我想这一点我是遗传我外公的。外公以前当过海军,据说年轻的时候,可以在两根树杈之间横一只扁担,躺在上面风雨不动,呼呼大睡。睡觉这东西,其实很心性有很大的关系。《神雕侠侣》中小龙女可以在一根绳子上睡觉,而周伯通却不行。这与小龙女清心寡欲,与世无争的处世态度是分不开的。外公并不是什么都不争,所争的不过一个理字。然而在我对一些道理还没有明了的时候,他却匆匆离开。
童年,大部分都在外公的翅膀下慢慢,慢慢长大;而外公也慢慢,慢慢苍老。我有时候会想,我如果不长大,是不是外公就不会老,不会走。然而,我终究不是彼得潘,可以永远不长大,可以永远生活在他的快乐岛上。童话就像一个泡沫,七彩的光芒下,总是裹着一颗易碎的心灵。我曾经拥有很多版本的《彼得潘》,对很多孩子讲过这个故事。前几日,我和我家的猪讲起读书时代的事,那时候我就像一个孩子,那么相信童话。我对猪说,你还欠我一本《彼得潘》。不知为何,心里却莫名感到难过。
因为童话,也因为那只猪。在那个草长莺飞的年代,她落落走过我苍涩的青春。我对她唱的一首歌,永远是《青春无悔》:开始的开始,是我们在唱歌;最后的最后,是你说要走。唱到一半,调就跑得十万八千里,估计开车都追不回来。然而,她听得很认真,看我停下,一直追问:高潮呢高潮呢。但我想,以我的体质,很难给她高潮,所以就没往下唱。泡桐开满枝头,阳光落在她的脸上,我细数她的雀斑。我喜欢看她生气的样子,追着我满大街跑,一点都不顾女生的形象。安静的时候,我跟她说起彼得潘的故事。她说,到我生日那天,她送我一本。然而,我对她说,我喜欢你。从此,彼此就渐渐疏远。很长一段时间,一直到毕业,一直到去年,都没有说过一句话。
文学社里的陈莫说,禅,不能说,一说就错。我想,爱情也是这样,距离产生美。如果谁揭开了爱情那层神秘的面纱,那他的爱情也就宣告结束。我以为这只不过是一个童话,像玻璃樽,破碎之后,还可以捡起一些心事。但童话只是一个泡沫,破灭之后,便再也找不回那斑斓的色彩。《金刚经》里说:一切有为法,如梦幻泡影,如露亦如电,应作如是观。生命或许就是一个童话,消失之后,就无迹可寻。有的,也仅仅是那一堆白骨,见证曾经那些人和事,最终统统在岁月里朦胧,再也看不清。常常想起纳兰那一句:人生若只如初见,何事秋风悲画扇。
纳兰的伤,是我不能承受的。因为他的至情至性。对他的故事并不十分了解,却义无反顾爱上他的词。喜欢他不矫揉造作,喜欢他的真性情。《人间词话》评价:北宋以来,一人而已。家里有两本书,一本是《人生若只如初见》,一本是《当初只道是寻常》,作者是安意如,书名都是纳兰词句。洋洋洒洒几十万字,都是纳兰的血和泪。但是文字始终是苍白的,又岂能画出纳兰万一的伤心。正如另一位痴人曹雪芹所说:一把辛酸泪,谁解其中味?历史离我们太远,就算是发生在我们的身边,我们也无法完全体会。有的只是在文字里,他们的遭遇,他们情感,恰巧触动我们的心弦。
有记载说,《红楼梦》中贾宝玉的原型就是纳兰容若。据说乾隆看过此书说:此盖为明珠家事作也。纳兰和曹雪芹祖父曹寅曾一同入值宫禁,两家关系非常。曹雪芹自然也曾耳闻这位纳兰才子的故事,由此塑造贾宝玉也不是没有可能。如果真是这样,我觉得黛玉后来应该会被选进宫里,因思念宝玉泪枯而死。据说纳兰也有一个表妹,后作康熙的妃子。林黛玉号潇湘妃子,这或许又是曹雪芹伏脉千里的写法。可惜《红楼梦》原稿残缺 ,我们也不能明白故事最后的结局。笔者并不是专门研究红学,只是在这里牵强附会一下。
据胡适考证,《红楼梦》前八十回才是曹雪芹手笔,后面全属狗尾续貂。那部分残缺的手稿,就像维纳斯的那条断臂,引起人们的各种猜测与遐思。也看过周汝昌、刘心武的一些研究,虽然旁征博引,但有些地方仍然很难让人信服。如果真的是因为“恐其中有碍语也”,而对原稿进行删语,那与《红楼梦》后四十回的差距应该不是很大,最多也只是删改其中的碍语而已。我想高鹗应该还没有那么不自量力,自认为自己才华盖过原作者,对他全盘否定,一字不搬,自己重新再写四十回。但很多专业人士只看到前八十回,而后四十回显然不在他们的研究范围内。胡适说:大胆假设,小心求证。他们也只看到前半句,大胆地按自己的思路去安排后面的故事情节;但对求证显然不那么小心。如果那样,你丫还不如续写《红楼梦》呢。可是,很多人却没有这种功力,只是胡说八道弄点版税。
中国古典四大名著中,《红楼梦》当之无愧应该排第一位。第二位的,我认为是《三国演义》。罗贯中不仅精通经济,而且娴熟兵法。只是中国古代向来看不起说书写小说的,有关作者的生平也鲜有记载。虽然小说将诸葛亮写得近乎神话,但我还是认为司马懿技高一筹。司马迁的《史记》不以成败论英雄。我当然不是因为司马懿是最后的胜利者,而对他青眼有加。试想一下,如果当初司马懿一举歼灭蜀国,那曹主还会再重用他吗?一定是功高震主,收回他的兵权。那么司马家还有戏唱吗?这就是司马懿老谋深算的地方。
最近一部《赤壁》闹得风风火火。其中对周瑜的刻画也不像小说中那么苛刻,基本恢复他在历史中的恢宏雅量。郭沫若说,赤壁之战与小乔有着莫大的关联。所以《赤壁》下部小乔是戏份很重。当然,历史上大概不会因为曹植的那篇文章,而把小乔牵扯进战争的。而我所欣赏的是林志玲,扮演的正是我心目中的小乔。我想,小乔除了过早守寡以外,她与周瑜一起的日子算是幸福的。周瑜被称为周郎,按易中天的话说,那就是周帅哥。《三国志》里说:瑜少精意于音乐。虽三爵之后,其有阙误。瑜必知之,知之必顾,故时人谣曰:曲有误,周郎顾。 这就是顾曲周郎的由来。小乔一代绝色,与他正是郎才女貌,琴瑟和谐。这样的幸福虽然短暂,却也够一生回味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