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板不是劣质公司的天堂
自从2007年8月《创业板发行上市管理办法》(草案)获国务院批准后,人们自然将目光聚焦到了创业板上面。投资者自然希望创业板的推出,可以增加投资渠道,特别是对于中小投资者而言,其人性的赌性本质,使得创业板这类高风险高收益的品钟较主板公司更有吸引力。而对于中小企业主而言,创业板让他们看到了赚钱的捷径,他们期望随着公司在创业板上市而跻身于财富名流之列。
创业板主要是为了扶持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和成长型企业发展,提供融资服务,适应新经济发展的需要。旨在支持那些一时不符合主板上市要求但又有高成长性的中小企业,特别是高科技企业的上市融资,也为风险资本营造一个正常的退出机制。对投资者来说,创业板市场的风险要比主板市场高得多,但也可能得到更大的收益。
《创业板发行上市管理办法》(草案)对创业板的规定可谓相当宽松,根据其第九条的规定,公司在创业板发行上市,满足其第一款和第二款二个条件之一即可。
《创业板发行上市管理办法》(草案)第九条规定发行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最近两个会计年度净利润均为正数且累计不低于人民币一千万元,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较低者为计算依据;最近一期末净资产不少于人民币两千万元;最近一期末无形资产(扣除土地使用权、水面养殖权和采矿权等后)占净资产的比例不高于百分之三十;发行后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三千万元。
(二)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正,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较低者为计算依据;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营业收入不低于人民币三千万元,且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比上一会计年度的营业收入增长不低于百分之三十;最近一期末净资产不少于一千五百万元;最近一期末无形资产(扣除土地使用权、水面养殖权和采矿权等后)占净资产的比例不高于百分之五十;发行后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三千万元。
特别是第九条第二款,没有对利润总额进行规定,只规定的营业收入,使得一些劣质企业通过“财务运作”,或通过扩大规模的方式达到营业输入上的要求。而造假对于处于中国这样一个缺乏诚信环境中企业和企业主来说,则是家常便饭。而刘纪鹏就提出创业板能够搞好的关键就在于要保证创业板的门槛不能太低的观点,他认为门槛太低与现实国情不符,也会诱发腐败和低效。
而实际上高层对于创业板的条件还没有达成共识,而最近传出的消息是创业板将实行从高的条件,即最近两年利润总额超过2000万,最近一年利润超过1000万将是其准入门槛。而由于中国有太多的企业,即使是这样的标准,仍然有上千家企业正在排队,等待上市。我们的主板市场发展了近20年,也只有1000多家上市企业,创业板作为一个新生的市场,显然在其初始阶段,会进行试点,可以预期,创业板正式推出后,每年在创业板上市的企业应该在100-200家左右。而这些上千家企业在排队发行,显然并不能都有发行的机会。
创业板绝对不是劣质公司的圈钱天堂,特别是对于侵害投资者利益、欺骗客户、没有核心竞争力的劣质公司来说,创业板可能不仅不是天堂,反而是一个梦魇。
期待创业板能尽快推出,让符合条件的成长型高新企业能筹集到资金促进其进一步发展,让投资者有更多的投资渠道,促进中国资本市场的进一步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