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海大陆架问题浅谈
进入五月份以来,中越在南海西沙群岛海域,发生激烈冲突。越南一直叫嚣,中国在他的专属经济内区开发,说西沙海域是他的大陆架。菲律宾也说南海是他的大陆架,印尼、马来西亚也曾说要在南海,他们国家的大陆架内,设立专属经济区。中国说是我们自己的固有领土。而没有说是我国的大陆架。现在我们来探讨一下,南海算不算大陆架,如果算大陆架,应该是谁的大陆架?我们先来看一下大陆架的定义:“它的范围自海岸线(一般取低潮线)起,向海洋方面延伸,直到海底坡度显著增加的大陆坡折处为止。陆架坡折处的水深在20~550米间,平均为130米,也有把200米等深线作为陆架下限的。大陆架平均坡度为0~0.7,宽度不等,在数公里至1500公里间。全球大陆架总面积为2710万平方公里,约占海洋总面积的7.5%。陆架地形一般较为平坦,但也有小的丘陵、盆地和沟谷;上面除局部基岩裸露外,大部分地区被泥砂等沉积物所覆盖。大陆架是大陆的自然延伸,原为海岸平原,后因海面上升之后,才沉溺于水下,成为浅海。”
从上面大陆架的定义看,首先是从大陆向海洋延伸的部分,那么南海海域是从越南海岸线想东延伸的部分?还是从中国南部海岸线向南延伸的部分呢?因为无论向东延伸,还是向南延伸,都是大洋。延伸方向都是正确的。从这一点看,南海应该是中国、越南完全重叠的大陆架。那么菲律宾、印尼、马来西亚就不符合这一规定。因为他把延伸的方向弄反啦。他从岛屿向大陆延伸,显然是背道而驰。南海显然不是他们的大陆架。他们的立场观点也就不成立。不攻自破。而专属经济区,也是大洋沿岸国家,从自己的海岸线起,向海洋方向划出200海里为专属经济区。并不是向大陆方向延伸划专属经济区。所以菲律宾,的专属经济区,应该在菲律宾的东部,太平洋里面。而不应该向西方的南海里划专属经济区。所以他的任何申诉都是,违反《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海牙法庭不应受理他的投诉。受理本身就是非法的。所以其仲裁结果是非法地无效地。其次就是大陆架的深度问题,平均深度为130米,大陆架坡折出的水深20---5-50米,.整个南海深度(除海槽外)都小于550米。这就是说,大陆架的外边缘在东南亚岛国之外。也就是说菲律宾也是这个大陆架上的一群岛屿。如果依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大陆架上的岛屿,应该归属沿岸国家所有。那么菲律宾国的土,要么归越南所有,要么归中国所有。它不应该是一个独立的国家。第三,大陆架还有一个距离的规定。那就是从沿海国家低潮时候的海岸线开始数公里至1500公里。如果按照这一条规定,在南海就以中国海南岛南部海基线为基点,在东海以台湾东部海基线,连云港海基线为基点,再黄海以山东半岛东部海基线为基点,在东北以丹东海基线为基点。以1500公里为半径向外划界。如果水深达550米一下处不足1500公里。就划到水深550米处为止。圈出来的部分都是中国的大陆架。这一范围内的所有岛礁,按照《联合国海洋法公约》,都属于中国。中国对其中的资源拥有,利用权、管辖权。周边国家是否同意这一符合《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做法。恐怕很难通过。那位世界老大,恐怕第一个跳出来不同意。他不在叫嚣《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是至高无上的。虽然没有把整个南海全部圈进来。但是把菲律宾一部分、琉球群岛大部分,东海中的绝大部分岛礁,给圈了进来。美国不会同意,菲律宾会歇斯底里的反对。日本会发狂。由此看来,这个海洋法对谁有利,谁就拿出他当武器,去恐吓别人,要求别人遵守。对谁不利,谁就反对它,废弃它。它就是一张虎皮,谁都可以用来,包着自己,吓唬别人。谁都可以把它扔进垃圾堆。用它来裁决又会有什么法律效力。每个国家都可以断章取义,为己所用。用不着的时候就不承认它。美国就是典型这种货色。自己不承认,还硬要别人遵守。真是毫无廉耻。纯属强盗霸权。对于这类货色。不需理他,好好地做自己的准备。只要实力超过他,他就会夹起尾巴,躲在阴暗之处。
关于南海大陆架的问题,我们还缺少很多海洋科学数据来论证。究竟属于谁?暂且不说,中国已经管理经营了两千余年,这是不争的事实。谁也推翻不了。我们有信心,有能力保卫老祖宗给我们留下的宝贵财富!还是那句话:“不是我们的,一寸不要。是我们的一寸不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