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把党员入口关,守住质量生命线
中共中央办公厅近日印发了《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以下简称《细则》),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遵照执行。通知指出,党员是党的肌体的细胞和党的活动的主体,发展党员工作是党的建设一项经常性重要工作。
《细则》,是做好新形势下发展党员工作的重要遵循。严格遵循《细则》,当好“守门员”,把好“入口关”,进一步优化党员队伍结构,增强党组织的生机与活力,为实现“两个一百年”目标和伟大复兴“中国梦”提供坚实的组织保障,这是每一个组工干部和党务工作者义不容辞的职责。学习、宣传和实施《细则》,守住发展党员“质量”这条生命线,当把“严”字贯穿始终。
一要严明要求。基础不牢,地动山摇。发展党员工作是一项经常性、基础性工作,各级党组织必须高度重视。“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是发展党员工作的总要求。《细则》首次部署“控制总量”“均衡发展”的要求,特别是基层党组织书记,要充分认识守住“入口关”对党员发展工作的重要性和关键性。各级地方党务要把发展党员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确保发展党员工作有领导、有计划地进行,进一步提高发展党员工作的科学化水平。
二要严格标准。《细则》规定,“坚持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始终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党的纲领和章程是全党在思想上、政治上、组织上保持高度一致的基础,是党的生命。发展党员就是把“是否承认认党的纲领和章程”“能否执行党的决议”摆在首位。一方面要把那些思想解放、站在改革前列、能够带头参加经济建设、志愿为群众致富作出贡献的人及时吸收到党内来;另一方面要注意防止那些动机不纯的人“钻进党来”,要避免群众不认可的人“混进党来”。
三要严把程序。从申请人,经历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预备党员,到正式党员,《细则》规定了发展党员每个环节的具体程序。发展党员工作必须严格把牢程序,不变形、不变样、不变通,才能保证党员质量。严格程序要严把考察关、审批关、转正关,才能确保党员发展质量。严把程序,要坚持入党自愿原则和个别吸收原则,成熟一个,发展一个;要禁止突击发展,反对“关门主义”;要坚决杜绝“走后门”入党、突击入党、点名入党。
四要严守纪律。《细则》规定,各级党委应当把发展党员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作为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和党务公开的重要内容。要严肃查处发展党员工作中出现的违纪违规问题和不正之风。追责要较真碰硬,对不坚持标准、不履行程序、不严格把关的党组织及其负责人、直接责任人“零容忍”;对弄虚作假、欺上瞒下等违法乱纪行为,应当依纪依法严肃处理,坚决肃清发展党员工作中的不良之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