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枫桥经验”是践行群众路线的典范
习近平总书记曾强调,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充分认识“枫桥经验”的重大意义,把“枫桥经验”坚持好、发展好、把党的群众路线坚持好、贯彻好。
在体制转轨、社会转型、利益多元、矛盾凸显的新形势下,不稳定因素增多,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是当前重要的任务之一。“枫桥经验”正是做好群众工作的典型做法。
“枫桥经验”是浙江省诸暨市枫桥镇干部创造于20世纪60年代初的“发动和依靠群众,坚持矛盾不上交,就地解决。实现捕人少,治安好”的特色经验,是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法宝。
“枫桥经验”以坚持抓源头、抓苗头、抓基层、抓基础为思路,把矛盾化解在基层、把问题解决在当地、把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历经50载,不断创新发展的“枫桥经验”以两个“更加注重”为着力点,更加重视保障和改善民生,更加重视关心群众疾苦,全力维护人民合法权益,全力保障人民安居乐业,消除不和谐、不稳定隐患,构建平安和谐新社会。
结合本地实际,借鉴“枫桥经验”在全国各地蔚然成风。四川的省、市、县、乡、村五级“大调解”组织体系、陕西的“三官一律”进社区等地的群众工作方法中,我们都不难发现“枫桥经验”的精髓。
坚持群众路线是“枫桥经验”的最初出发点和最终落脚点,是“枫桥经验”的核心,是“枫桥经验”最鲜明的特点。这正是对“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把党的正确主张变为群众的自觉行动”党的群众路线的深刻践行。也正因如此,“枫桥经验”随着时代的发展,不断创新,与时俱进,成为全国各地争相学习的经验典范,树立了全国全国政法综治战线上的一面旗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