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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情往事

2009-09-18 15:57 作者:张去病 阅读量:2079 推荐0次 | 我要投稿

爱情往事

第一篇

有时候人是非常怀旧的,想起过去种种,犹如在饮一杯窖藏多年的美酒。伴随着昔日的痛苦与甜蜜,我会陷入一种深深地沉思之中。这时候,世界变得更加的沉默,时间凝固,无端的思绪在风中飘啊飘啊,尤其是点燃一支烟,你会看到所有的事与人都会浮现在你的眼帘。

小的时候,我是一个特别笨的孩子,笨的有点儿傻。那时,语文课本中有“蝴蝶”这两个生字,老师留作业的时候,让我们把生字抄习五遍。蝴字还挺好写,可是到了蝶字,尤其是那个“世”字,特别难写。为此,我把干静的作业本弄得一塌糊涂,而且还一把鼻涕一把泪的。我还气得撅断了铅笔,作业还是要完成的,又开始销铅笔。我的动手能力特别的差,举个例子吧,一只新的铅笔,能削成铅笔头。在那种情况下,气急败坏的我,把手也割伤了。

这时,正如大家所预料的那样,美人救英雄。小凤找我来玩耍,看到此情此景,哈哈大笑。一边骂我笨蛋,一边拾起半截铅笔。她说,别急,我帮你。那可恶的铅笔在她的手里,变得乖乖的,温顺的躺在她白净的手上。只见她轻轻的抄起小刀,熟练地翻转着铅笔。我看见铅笔屑调皮的落在她的小花裤上,她抖一抖,笔屑欢乐地掉落在地上。我从未如此细心地关注一个女孩子,那时我多么想替她掸掉那可恶的笔屑。没有多大的功夫儿,一只漂亮的铅笔已经握在她的手中,她向我挥了挥,而我只看到那双调皮的眼睛。

她问我,哪个字不会写?当时我看她都魔怔了,直到她喊出我的名字,我才猛然惊醒。这时,她的脸上飞上两朵红云。我说,蝶字不会写。她就一笔一划的教我,神情专注的盯着我的手。可是那个字就像故意为难我,在我的努力下,这个字竟然顽固的与我对抗。小凤见我笨到家,索性握住我的手,一下一下的教我。我感觉到那温润的手滑滑的,透出特有的女孩的体香。你干嘛呢?她生气了。我赶忙集中精神,不再胡思乱想。

后来,我们结成要好的朋友。这样欢快的时光稍纵即逝,就在小学毕业那年,我们不得不分开。他送给我一只削好的铅笔。那支铅笔最后死于课后的胡闹,然而另一支铅笔却深深地印在心里,永远的在我的心里写下一个蝶字。

也许,这并不能算是爱情吧,这朦朦胧胧的情感却是如此的清晰,代表了我那时对于异性的纯洁的好感。现如今,我再也不会回到从前,我也不是当初的那个我了。再后来,当我遇见她时,她正在哄着她的孩子。我当时傻傻的说了一句:“你都结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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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爱情往事》的评论 (共 0 条)

    • 张去病:希望大家支持支持:peifu
    • 黑色星期五::)退伍第三年 我在家里的集市上 看见一个带着孩子的女同学 也问了这么一句!
    • 泥人::h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