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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惕“官赖”失掉政府公允

2014-08-16 14:38 作者:水中月 阅读量:989 推荐0次 | 我要投稿

政务诚信是社会诚信的风向标,治理“官赖”,正是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迫切之举。前段时间,华东地区的一位民营企业主自寻短见,所幸抢救及时挽回了生命。走上绝路的原因,是当地政府拖欠工程款,他因此背负了几百万元的高利贷。(2014年08月11日,来源:人民日报)

据媒体报道,一些地方政府拖欠工程款现象有所抬头,“官赖”现象时有发生。一些地方长期拖欠债务,有的“新官不理旧账”,有的玩起资金“躲猫猫”,致使法院的还债判决书俨然成了“法律白条”。这种事前谋划失策、事后逃避责任的行为,无疑有损政府的形象和公信力,有违法治精神。笔者不禁提醒,要警惕“官赖”失掉政府公允。

众所周知,“国以诚立心,人以诚立身”,政务诚信是社会诚信的风向标,政府部门应当是整个社会诚信建设的引领者。如果政府诚信出现危机,作为社会的管理者,不仅让政府管理中的成本增加,更容易引发群体仿效的社会消极作用,危及整个社会的信用体系。近年来,一些干部“面子工程”情结比较严重,表面上风光了,却留下一屁股债。有些地方政府收入来源单一,寅吃卯粮的做法很容易造成入不敷出,不惜拿企业来顶一顶。还有一些人“官老爷”心态严重,根本没把欠债当回事儿,才有后任不管前任事、罔顾法律程序等怪现象。

当下,地方政府欠债不还的现象仿佛已成一种无解的顽疾。在大力倡导政府要培育法治思维、运用法治方式的今天,“官赖”的普遍存在简直是莫大的讽刺。但政府赖账与其他主体赖账有个很大的不同,后者至多只是个人信用的破产,而前者则可能导致一级政府信用的崩溃。为官一任,造福一方,善用公帑,量入为出,理应是干部理政的要义。很难想象,一级政府若丧失了信用将如何运转,又将给当地社会造成何等恶劣影响。

显然,地方政府债台高筑,甚至沦为民众所怨愤的“官赖”,与不正确的政绩观长期主导官员任用大有关系。今年年初发布并施行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明确规定,“注重考察工作实绩”,“加大资源消耗、环境保护、消化产能过剩、安全生产、债务状况等指标的权重,防止单纯以经济增长速度评定工作实绩”,但人们可见到有几个地方出台了细则,以加大债务状况的权重?至于还债也是政绩,更是只停留在舆论呼吁层面。

“子帅以正,孰敢不正?”笔者呼吁,要警惕“官赖”失掉政府公允。“官赖”现象的持续发生与经久不治,势必极大妨碍法治与诚信的建设进程,并瓦解法治与诚信业已取得的建设成果。要深入治理“官赖”,建设诚信体系,还需从改变约束激励机制入手,让守信者畅通无阻,让失信者寸步难行。各级政府和干部唯有以诚待人、守信办事,才会激发更多正能量,推动“诚信”二字在全社会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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