争做廉政勤政优秀党员干部
习近平总书记曾要求,“好干部要做到‘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争做廉勤兼备的党员干部,要做到为政清廉、廉洁自律。首先,要有纪律观念,用党的纪律来约束自己,遵守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其次,要有自律意识,始终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在“灯红酒绿”面前有分寸,在“金钱美色”面前头脑清。再次,要有“他律”自觉性,主动接受各种监督,诚恳听取批评意见,做到闻过则喜,谦虚谨慎。争做廉勤兼备的党员干部,要做到恪尽职守,勤奋敬业。首先,要有强烈责任感,必须在其位谋其政,认真履行领导职责,兢兢业业地工作。其次,要有强烈的事业心,自觉地把自己的工作同党的事业的大局紧密联系在一起,始终把为人民谋利益作为自己不懈的人生追求,为党的事业和人民的利益而勤奋工作。再次,要真抓实干,狠抓落实,既要振奋精神,知难而上,锐意进取,做到千方百计,坚忍不拔;又要注重方法,尊重客观规律,尊重群众意愿,讲实际,求实效,善于抓重点、抓中心、抓关键,从而促进全部工作的落实。
党员干部只廉不勤要误事,只勤不廉要出事,廉勤兼备才是我们干事创业、促进发展的重要保障。
勤者,政之所要;廉者,政之本也。廉洁自律、勤政为民是党员干部应具备的基本素质和道德准则,也是党和人民对党员干部最起码的要求。廉政是勤政的前提,勤政是廉政的结果。不廉无以立身,不勤无以成事。一个干部能力再强,工作再勤奋,如果在廉政上出了问题,就丧失了根本;一个干部再廉洁,但庸庸碌碌、无所作为,必然会贻误党和人民的事业。
廉政与勤政,是加强反腐倡廉建设要达到的两个相互联系的重要目标,如车之双轮,鸟之两翼,缺一不可。勤而不廉要出事,廉而不勤要误事,不廉不勤更坏事。廉政建设搞好了,有利于广大干部发扬优良作风,规范从政行为,正确使用权力,为勤政建设创造良好条件;勤政建设搞好了,有利于广大干部形成昂扬向上的精神状态,恪尽职守,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充实精神生活,为廉政建设打下坚实基础。因此,我们既要一刻不放松地抓好廉政建设,又要持之以恒地抓好勤政建设。
既要廉政,又要勤政,体现了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就是为民用好权、为民多谋利、为民多效力。只有争做廉勤兼备的党员干部,方有安身立命之本,方能体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