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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镇长猝死为何要政府买单

2014-08-24 10:57 作者:水中月 阅读量:1322 推荐0次 | 我要投稿

近日有网民在网络举报韶关乐昌市沙坪镇副镇长黄宜宾喝酒致死,当地镇政府用公款赔偿75万元。韶关市、乐昌市有关部门前晚分别证实此事,目前涉事的沙坪镇党委书记彭仁学已于8月1日被韶关纪委立案调查,初步查明情况属实。(《南方都市报》8月18日)

梳理一些媒体报道,我们发现仅今年以来,各地就发生了多起官员陪酒、喝酒致死的悲剧:安徽祁门民警酒后摔倒致死、广西来宾副镇长醉死食堂、湖北恩施地税干部酒后猝死……然而,这些悲剧丝毫不能阻止官员们在酒桌上的前仆后继,尽管中央八项规定紧箍在身,尽管前车官员醉亡的报道铺天盖地,身处官场的领导干部们似乎是一上酒桌就显得特别有干劲,戒不掉一醉方休的陋习秉性。

诚然,国人有爱在酒桌上谈生意的习惯,地方上官员与老板谈投资,谈合作,这些都是需要政府参与的,在酒桌上拿投资得项目也是公务员不得不面临的一种弊端陋习。然而,传统并非意味着一成不变,尤其是在中央八项禁令的紧箍之下,在党中央大力建设法治国家,不遗余力围密制度笼子之时,在提倡我们的党员干部要勤以理论学习,要革新干事创业的理念,要提升自身的思想素质的当下,这种弊端陋习怎么仍旧能够登堂入室。

这些官员不遵守中央八项禁令,不洁身自好,管不住自己的手,关不上自己的嘴。私底下接受与当地镇政府有业务承包等公务关系的老板宴请,按照党纪规定,都本应当予以回避,然而现实却是全体“镇班子成员”悉数到场参宴,可笑的是事后还喝死了一个副镇长。

可以说,这难道不是挑战中央权威,破坏政府公誉的行为吗?这样的官员违规参加老板宴请,醉酒致死的情况政府到底有何责任,如此都要政府财政赔款来埋单,于法于理都说不过去,还谈何能使群众信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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