撕破公款吃喝的外衣
公款吃喝早已成官场弊病,是地地道道的腐败行为,一直为国民所痛恨。可是,公款吃喝又为何屡禁不止?即使在时下中央严格的禁令和高压惩治下,仍然有人我行我素,就是因为公款吃喝披上了公务接待这件“合法”的外衣。
公款吃喝只是一个衍生体,衍生于公务接待,是公务接待的合法性衍生出公款吃喝的合法性,而这种衍生又具有必然性。那么,要让公款吃喝失去合法性,也就必须让公务接待同时失去合法性。可是,公务接待能失去合法性吗?这在很多人看来,似乎是不可想像的。
其实,公务接待本身就是一个不合理的,也没有存在的必要。有的国家就没有“公务接待”这笔费用,媒体曾报道过这样一件事:一个在美国“挂职市长助理”的中国官员提到,市长请他吃饭,在家里请而不是在饭店里请,原因是在家请客会少一些花费;市长的行政费用中可没有这一项,如果他真拿了一张餐饮发票去报销,当然也不会成为一项丑闻,而会成为一个笑料。
我国也应取消“公务接待”这笔费用,因为我们有“补贴”费用,就拿公务人员外出执行公务即我们通常所说的“出差”来说,我国财务制度中有着明确而具体的补偿标准,如交通、住、吃等方面的补贴,就是以对方单位“不管饭”作为前提条件的。当然,也有人会说,上级领导下来视察、调研、指导工作,要不要管饭?但是可以反过来问:如果领导不下来视察,领导就不吃饭了吗?。如此看来,披在公款吃喝身上的公款接待这件外衣根本就不是“合法”的。
贪污的人,无非是把公家的钱装进自己的腰包;这些钱,除了买房子、车子和高档消费品,包养二奶或供子女到国外留学等外,大量的钱都用在吃喝玩乐上了。而公款吃喝,则更是明目张胆地把公款用于自己的消费,“不吃白不吃,吃了也白吃”,“不贪污不受贿,吃点喝点无所谓”……只不过在表面上被披上了一件似乎是“合法”的外衣,即公务接待。我们的干部实在也太丢人了,连顿饭都要吃公家的,这样的人能廉洁奉公吗?能是合格的为人民服务的公仆吗?每个参加吃喝的干部,都有一份工资,如果在自己的家里,照样要花钱买吃的和喝的;参加开会的人,难道不可以自己掏钱买饭吃吗?至于上级领导,应当说他们的觉悟和认识更高,不论是到基层或下属单位,为什么不可以在当地的食堂自己花钱就餐呢?
因此,要禁止或杜绝公款吃喝,还得在制度上做文章,拿就就必须撕破披在公款吃喝身上的公款接待这件“合法”的外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