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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规

2014-08-28 08:53 作者:来自网络 阅读量:1272 推荐5次 | 我要投稿

在我们漫长的学生生涯当中,我们接触过各种各样的校园规章制度,基本上来说,这些校规都大同小异。但是在最近几年,校长老师们的脑袋好像抽了风,制订了一些跟我们现代思维有所不同的校规,使学生的校园生活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如果你细心阅读,你就会发现,这些校规基本上都是“管得太宽”,对于这样的校规,我们的家长和社会到底是什么样的看法呢?

例如有的学校为了防止男女生“不正当”交往,对于男女同学交往提出了严格要求,要求任何男女交往务必遵循在明亮地方、五人以上同学在场,还有严禁随意出入他人教室、寝室,违者一经查实,给予全校通报批评。这些校规中还有多条规定禁止男女生单独接触交往,而一旦违反根据规定最严重的将被开除学籍、勒令退学。对此,我觉得我要问了,在该校老师眼中,学生之间是否已不存在纯洁的男女同学关系?我听到很多同学表示,对学校制定的这个校规的出发点并不怀疑,但太苛刻,甚至是不“通情达理”。其实大多数同学在男女交往上还都是比较注意的,班级里面谈恋爱的其实只是一小部分,我相信谁都不会拿自己的未来开玩笑,但学校的新校规使得现在连跟班里的女生说话都不咋敢了。

其实对于学校的“用心良苦”,我们伟大的文学战士鲁迅先生对于学生“不正当”交往这样的行为,早就已经说出了自己的看法,我在这里也建议每个学校可以学习先生的方法,我个人认为这个方法还是很不错的。1934年,北平市长下令禁止男女同学、同泳。鲁迅先生听到这件事,对几个青年朋友说:“男女同学、同泳,偶尔皮肉相触,有碍男女大防,不过禁止以后,男女还是同吸着天地间的空气。空气从这个男人的鼻孔呼出来,被那个女人的鼻孔吸进去,又从那个女人的鼻孔呼出来,被另一个男人的鼻孔吸进去,简直淆乱乾坤!市长不如索性再下一道命令,规定男女老幼诸色人等,一律戴上防毒面具,既禁空气流通,又防抛头露面。这样,每个都是,喏!喏……”说着,鲁迅先生把头微微后仰,用手模拟着防毒面具的管子,当时大家都被鲁迅先生的言谈动作逗得哈哈大笑。先生在北京女师大任教时,一次一个学生未经家长允许,和别校一男生去逛公园。她父母发现后,跑到学校大吵大闹,咒骂校方管教不严。封建死板的校长也像泼妇一样斥责女学生“太不像话了”。鲁迅先生正好经过那里,得知原委后诙谐地说:“现在风和日丽,有两位青年一块逛公园,有何不好?那些公园年青人都不准去逛,非得成了老头子老太婆才能去逛吗?

其实,我们的校长老师真的没有必要把时间花在管理这些事情上去,一些人会觉得,孩子还小,能有什么意见?就算有意见,也是错误的、有害的。于是,大人帮他们把关,学校管理者代替他们拿主意,这样的校规,自然会被人当成笑话来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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