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腐不应反职工福利
以习主席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大刀阔斧地反腐败,既“打虎”又“灭蝇”,腐败分子纷纷落网,效果显著,人民无不拍手称快。但,老百姓欢欣鼓舞之时,万万没有想到没有腐败资格和腐败行为的自己也成了反腐倡廉的对象:下面的执行者借反腐之名拿掉了职工福利。我想这绝不是上面号召反腐倡廉的本意。
我们坚决支持党反腐倡廉,但反对下面的执行者借反腐之名拿掉职工福利的做法。
节假日一年就那么几个,而且都隆重地放假,单位为了慰问员工,发一点福利,全体员工捧着节日福利无不喜气洋洋,多么体贴民心的好事,和腐败有啥关联啊?反腐倡廉咋就反到职工福利了?
腐败,指的是三公消费,指的是为人民币服务的官员的权钱色交易、任人唯亲、买官卖官、欺上瞒下、搜刮民脂民膏等丧尽天良的行径,指的是动辄贪污几千万甚至几个亿、东窗事发后赃物若干车皮等徇私枉法的情形。中央的八项规定,反的是贪腐,不是职工的福利。反腐是为人民服务的,应当提高职工生活水准的。然而现在的情形是,中秋节的二斤简装月饼没了,春节的二百斤大米没了,学校的高考奖金没了,甚至三八妇女节女职工的体检也没了……职工积极性可想而知了。矫枉,岂应过正?执行者歪曲了习主席反腐本意。
2014年2月8日《北京青年报》发表《职工合理福利不是反腐目标》:“在刚刚过去的春节,送礼收礼、公款吃喝、腐败浪费等现象大大减少。与此同时,也有群众反映,他们的正常福利也“被节俭”了,因为单位领导干部要节俭过春节,基层职工,特别是低收群体的年终福利,现在直接名正言顺地不发了。反腐败不应伤及群众合法利益,反腐的最终目的之一,原本就是为了增进公众福利。服务于基层职工、低收入者的各种正常福利,在反腐过程中不仅不应缩减,发放的范围和数额,还应根据实际情况有所扩大。”笔者十分赞同这些说法。
反腐,是惩治贪官,咋让百姓也成了反腐倡廉的对象?很简单,歪嘴和尚吹喇叭——经念歪了,执行者故意而为之。执行者中不乏四两拨千斤的太极高手,面对中央反腐倡廉“飞龙在天”“降蛇十八掌”的刚猛掌风,他们用“乾坤大挪移”的推拿功夫,借力打力,卸力于百姓。这样做,既可以让自己少受伤或不受伤,还可以通过拿掉百姓福利的方式维持自己的心理平衡。更有甚者,有人想以此举诱发人们不满情绪,进而迟滞中央反腐步履。另外,执行者不敢担当,怕被反腐捎带而丢掉乌纱帽,缺少郑板桥“当官不为民做主,不如回家卖红薯”的正人情怀。
我认为,反腐倡廉,贪官的感觉应是“高天滚滚寒流急”,百姓的感觉却应是“大地微微暖气吹”,只能如此。
上面政策正确,中间贯彻跑偏,下面执行背离,结果就是腐败分子没抓尽,职工福利却基本没有了。中央应警惕“歪嘴和尚”运用太极推手卸力打力、以其人之道反施他人之身的阴险手法,进一步采取措施,纠偏稳正,确保反腐倡廉的大力实施和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