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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化腐败只是社会腐败的一个缩影

2014-09-01 15:02 作者:蓬蒿老翁 阅读量:1782 推荐0次 | 我要投稿

十八大以来,官员因腐败而落马的一则又一则新闻不断地被披露出来,周永康、徐才厚、苏荣等副国级以上官员的落马,再次彰显了以习近平总书记为首的中国共产党执政府对官员腐败的零容忍,同时向世界展示了中国反腐的决心。这场自十八大以来掀起的“打虎拍蝇”风暴,让数十万的腐败官员落马,令中国政坛地震,这场风暴极大地震慑了贪官腐吏,凝聚了民心,重塑了中国政府的形象,为中国全面深化改革扫清了障碍。

“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腐败是世界上各国政府所面临的顽症,也是令各国政府感到头疼的事情,中国也不例外。甚至相比与欧美等国,中国腐败的程度更深,腐败的领域、行业,腐败涉及的面更广。据8月20日《新华每日电讯》报道:一棵“超级银杏”,出厂价是几千元,但落地价就变成了5万元。动辄花上千万元之巨找所谓的知名公司进行绿化设计,但其实就是几个刚毕业的学生参照以往的案例稍加改动,就完稿成事。巨额设计费以及巨额差价都去哪儿了?其背后又有什么猫腻呢?记者调查发现,在一些地方频现绿化奢侈浪费的背后,掩藏“黑色内幕”和“绿色腐败”。

随着经济的发展,尤其是改革开放三十年来,城市得到了前所未有的发展,变得越来越靓丽,然而,随之而来的是隐藏在“绿色”背后的“黑色”腐败,一向以清水衙门自居的园林部门也屡屡因腐败而被曝光,成为腐败的“重灾区”。近年来,重庆、杭州、湖南郴州、云南丽江、广西防城港等地相继曝出了园林腐败的案件,而2013年4月爆出的广州市园林腐败窝案更是令人怵目惊心。据广州市纪委监察局披露:时任广州市林业和园林局党委书记、原从化市市长郭清和涉嫌在林业专项资金分配拨付、园林绿化项目招标等方面大搞权钱交易,受贿200多万元。广州市林业和园林系统腐败窝案涉案13人,其中局级以上干部2人,处级干部9人。媒体还披露一块本来是800元的石头竟然在广州市园林局的账面上为2万元。

随着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在“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号召下,各地争相创建国家生态城市、环保城市、园林城市,大刀阔斧地进行城市绿化建设,于是,绿化腐败的问题也必将日益突出。其实,绿化腐败不过是社会腐败的一个缩影。绿化腐败与官场腐败,以及跟其他行业的腐败情形是一样的,其腐败的原因以及腐败的手段也大同小异。

中国的城镇建设根本就谈不上科学的规划,究竟建设怎样的城市,完全是领导意识,“一把手”说了算,全然不顾城市的地理状态、自然气候、人文环境、历史文化、经济状况,而是拍脑袋,想当然,今天这一任想这么做就这么做,明天觉得不行又推倒重来,或者新的一任觉得前任做的不合自己的意,又推倒重新再来,这里除了权力的跋扈外,就是对权力缺乏制约和监督。

从园林所暴露的绿化腐败,我们不难看出城镇化过程中所存在的严重问题,首先,城镇化缺乏科学的调研和规划,同时又缺乏相应的法律制度。城镇化的领导组织对城市规划人才缺乏必要的尊重,一句话,就是对城镇化组织的领导者缺乏必要的权力约束,权力没有关进铁笼子,不受约束;其次,城镇化的进程没有在阳光下进行运作。根据园林发生的绿化腐败行径,我们不难看出,从园林绿化规划设计到施工招标,从苗木、石头的采购到苗木种植的规范、验收,每个环节都是漏洞百出,有些竟然连基本的合同都没有,更不要说是在阳光下进行的。即使有的项目有招标过程,也是在事先就早已进行了暗箱操作,缺乏必要的监督环节,不出现腐败才怪;再次,城镇化建设整个程序是混乱的,没有标准可行。加上官员好大喜功,追求奢侈化园林。什么南方生长的树木移栽到北方,新疆的巨石运到南方,数十年上百年的乔木从山里移到城市,23米长的空间密密麻麻地种植树木,堆成一坨。确实,这座城市到底种什么样的苗木适宜?一条道路上到底要种多少棵树?种什么样的花草、种植多少花草?不是专业人士,无法明确。这也给了某些官员借口和推诿责任的理由。

不管园林绿化腐败的理由如何冠冕堂皇,终究是将纳税人的钱给贪污了、糟蹋了。一方面地方政府大肆鼓吹园林绿化的政绩“泡泡”,获得不明真相的市民的鼓掌;另一方面地方政府伙同园林部门勾结不法商人,利用城市道路绿化和市政工程建设,把园林绿化和市政建设变成权钱交易的工具,大肆捞取不义之财,市级领导吃城建规划设计招标的“大头”,园林部门吃苗木、石头采购的回扣“小头”,而夹在中间的执行层人员、验收人员、财务结算人员则“下吃上送”,他们环环相扣,形成完整的腐败链条。正是由于地方政府、园林部门明目张胆的贪腐行为,才让民众清楚了原来园林绿化并非清水衙门,而是一块早已腐败却无人监管的地域。

总而言之,园林绿化腐败和其他领域的腐败一样,归根结底,都是源于法律制度的不完善、不设防,源于相关职能部门对权力的放纵,缺乏有效的监管,无法可依或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按理城镇化和城市的规划设计应该是建立在城市的现状、历史文化、经济、自然、地理等基础上,在征求相关专家的意见后,经过充分的论证,而面向社会进行公开、公平、公正的设计招标,这是杜绝城市领导因面子、因政绩、因攀比而追求的奢侈绿化造成的巨额浪费,可恰恰就是这一环节,没有科学的必要的程序,规划设计几乎完全是“长官意志”,由于无法可依,又加上缺乏科学的论证,在既不公开又没有监管的情况下,绿化腐败的行径愈演愈烈,一个城市又一个城市的绿化腐败问题相继曝光。

“将权力关进法律和制度的铁笼子里,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中国共产党执政府在十八大上已经向社会做出了庄重的承诺。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任何阴暗的、发霉的、见不得人的东西,只要放到阳光下,就会显露原形。没有监管的权力就像缺乏阳光照射的病毒,它就会伺机发作,侵犯社会健康的肌体。当今,绿化腐败和其他行业、其他领域的腐败一样严重,就是因为权力运行的整个过程缺乏公开透明和有效监督的制度机制,无论是源头上还是过程中都存在腐败的环境和条件。

其实,不严谨、不细化、漏洞百出的制度跟没有制度一样,都会造成腐败的严重后果,甚至比没有制度更可怕,更容易产生腐败。我们不要寄希望于官员个人的自我操守和道德约束,也不要寄希望于不法商人的良心发现,因为,在“不设防”的制度下,官员和不法商人的私欲会被激发和释放,甚至会膨胀,他们会趁机破坏权力正常运行的环境,从而获得满足他们私欲的金钱和物质。

毫无疑问,建立细化的、严谨的、可操作的法律制度和对权力的监管机制,是遏制绿化腐败和其他领域腐败的首要条件,也是必须的前提。权力不论大小,不论多少,都必须监管起来,这种监管不能有空白,有重叠,更不能留有死角,对大大小小的权力的监管必须是全天候的,对于监管权力的人也要有全天候的监管,只有完善的监管机制才能遏制腐败的蔓延,进而挽救更多的干部和更多的家庭。

2014年7月29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在北京召开会议,决定2014年10月在北京召开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届时会议上将研究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等重大问题。为此,我们有理由相信,只要不断完善和强化执行《城市绿化条例》、《公务员法》、《行政审批法》等法律制度,用法治之手去攥住相关部门任性裁量的权力之手,充分发挥社会公众的批评权和监督权,将权力运行置于阳光之下,加大依法打击腐败的力度。这样,即便是一片叶子、一支笔、一张纸,也能体现反腐的力度。让腐败成为过街老鼠,人人喊打,人人去打,彻底铲除滋生腐败的土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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