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家和作家的贬值
在报刊发表几首小诗,或几篇千字文,将其汇编起来,自费出本小冊子,再弄个作协会员证,就成作家了?不错,“圈子”里的人恭维你是作家,其实那只是恭维而已;如果你用那个证子招揺过市,自称作家,甚至飘飘然,孤芳自赏,自视清高,不知道自己能吃几碗干饭,那就不仅可笑而且可悲了。因为你仅仅是一个徘徊在文学殿堂之外的所谓爱好者业余文学作者,离“家”还远着呢。
什么叫作家?《现代汉语词典》里的解释是“从事文学创作有相当成就的人”;如果解释得具体点,我认为应该是发表、出版一定数量的文学作品,而且产生相当的影响,有一定的名气,叫人敬重、让人仰视的人。而这样的人是非常稀少的,而作家的价值也就在于他的稀少!所以我们不要把作者和作家混为一谈。至于那张作协会员证是没多少含金量的,如果持有会员证的人都是作家,那作家太多太多了,就像会计、经理、主仼、老板那样,遍地都是,也就大大的贬值了。辟如笔者早就有个“中国乡土诗人协会”,和市作家协会的证子,我是作家吗?否!我从来就不认为自己是什么狗屁作家。充其量,只能算一个文学爱好者而已。那两个小本本从来没示过人,说不定早被丢掉爪哇国去了。当然,如果你没有正式工作,想找个单位弄个文员,以养家糊口,捧着那个证子当招牌,说不定也许能起一点作用的。
其实,就是真正意义上的作家,除非颇有影响,负有盛名,否则,地方政府根本不会拿你当香饽饽,普通百姓更不知你是谁。须知,除了“圈子”里的还能有几个去读您写的那些劳什子?讲个笑话吧:母女俩同去超市购物,途中女儿遇到一位高中同学,这位同学在小城文学圈内已是很有影响的作家了,是众多文学爱好者崇拜的偶像,女儿停住与这位同学寒暄了分把钟,离开后,老母问“这人是干什么的?”女儿:“是作家”毌亲:“坐家?年纪轻轻的,怎么不找点事干?”女儿:“人家在作协上班!”毌亲:“噢,作鞋,作鞋,有个手艺还不错……”弄得女儿啼笑皆非。这也许是某文人杜撰的笑话,但却反映人们就没拿作家当回事。所以说,不管什么人,还是摆正自己位置的好!别人拿你当不当回事没关系,千万别自己拿自己太当回了。
最后要声明的是,我写这篇短文绝没有给某些文友泼冷水之意,真的!应该说我们众多的文学爱好者在业余时间,爬爬格子、敲敲键盘,捣鼓点小诗或千字文自娱自乐(笔者自已就这样)或发在网络上与文友互相交流,砌磋、沟通。这实在是一种乐事、趣事!比那些打扑克、搓麻将和无所事事的“闲愁者”要高雅得多,高尚得多,充实得多!有时,我们的文章被纸媒选用了,那精神上的愉悦和享受是“圈子”外的人难以体会到的;收到一张百拾元的稿酬单与生意人一笔挣了千余元的买卖的感受同样美!对吧?况且,说不定将来在我们这个队伍中还真有可能出几个享誉全省乃至全国让人敬仰的大作家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