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没有级别
相传,朱元璋扫平群雄,建立大明后,有三个小时候和朱元璋一起要过饭的朋友到南京找他,想讨点赏赐。三人都说是皇上的老朋友,皇宫侍卫问:是什么朋友?第一个说,小时候和万岁爷一起要过饭。禀报上去,不一会儿,来俩军士,把他拉出去砍了。第二个战战兢兢地说,小时候和圣上一起偷过财主家的瓜。禀报上去,被一阵乱棍打了出去。第三个不慌不忙地说:“我随圣上征战多年,你只要说‘打破了瓦罐城,放跑了汤先锋,捉住了豆将军’那次战事,圣上就明白了。”禀报上去,龙颜大悦,朱元璋立刻传旨宣他进殿,赐宴赏金,相谈甚欢。
历史未必有其事,但故事揭示一种社会现象——“为尊者讳”。小时候和朱元璋一起讨过饭的三个人,事件相同,经历相似,表述不同,效果就不一样。原因是当年的老朋友如今当了皇帝,地位尊贵,小时候讨饭等不光彩事,说了有损圣上形象。
“为尊者讳”出自《春秋公羊传·闵公元年》,是孔子编纂删定史料的一个原则。他对当时重大事件和不好定论的史实,采取了讳而不言的态度,不明记其事,三言两语,只作蜻蜓点水式褒贬,让读者自己体味。
孔子这个态度对后世影响很大,中国两千多年的封建社会,始终是“为尊者讳”、“为贵者讳”,对那些有权力、身份、地位的人,丰功伟绩要大讲特讲,不体面的事,不能提,不许讲,最高统治者的缺点、错误、罪恶,更是碰不得的禁区,史料有了要删改,讲者写者要治罪。
历史往往是昨天的今天,时下一些地方编撰史志,有人仍然遵循“为尊者讳”原则。北方某县县委书记,利用职权为他人谋利益,收受贿赂数额巨大,被判18年徒刑,是该县建国以来第一个入狱的县委书记。史志办要写入县志,县领导不同意,说:“负面典型,不宜入志,下级要服从上级。”
稍加留意,不难发现,近些年,承担“资政、存史、教化”功能的地方志,已不知不觉成为某些领导的政绩记录,普遍记载“精英”们的丰功伟业,歌颂成了地方志书主流。
浩浩荡荡的历史洪流,在厚重曲折的历程中,有平湖秋月,也有激流险滩;有水上乐园,也有漩涡噬人。“以史为鉴,可以知兴衰;以人为镜,可以知得失”。史书作为历史纪录载体,必须具备客观真实的基本特性,负面典型不宜入志,显然有失偏颇。
历史是一面明镜,让明镜高悬,真实映射现实的本来面目,是以史为鉴的春秋笔法。无论是非成败,只要事实存在,就应载入史册,留给后人一段真实客观的历史原貌。不能抱着主观好恶态度,让地方志成为“一个任人打扮的小姑娘”。
其实,在浩瀚的历史中,有为百姓敬仰爱戴的仁人志士,也有遭人唾弃的反面人物。奸臣秦桧就在《宋史·秦桧传》里有专章,清朝《二臣传》专门记载了“投身清廷,弃明投满”的叛臣降将。
把正反典型记入史册,是非功过由后人评说,让奉献、牺牲、正义精神永存,光照千秋;让背叛、贪婪、欺诈等罪恶背负骂名,遗臭万年。或激励后世,或敲响警钟,都是一笔宝贵财富。
历史是一种经过沉淀的人类自省文化,她记载人类的正义与进步,也不掩盖人类发展过程中的邪恶与挫折,从历史的正义与邪恶斗争中学习经验,汲取教训,是历史的重要功能。
历史没有级别,她不服从权力,只服从事实、规律、理性和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