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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也并不是万能的

2014-09-09 12:54 作者:半宣 阅读量:821 推荐0次 | 我要投稿

贵州大学的研究生罗某,住着深圳的洋房却对当年的助学贷款“就是不还”;武汉独山村的朱耀堂夫妇,为替患绝症的儿子筹集医药费而欠下11万元债务,虽已年过七旬,却连续9年“还债不辍”。面对“欠债还钱”这个千百年来“天经地义”的诚信要求,各色人等的不同表现,构成了现如今复杂的“诚信画面”。

所欠的债务到底要不要还?打出的“白条”到底要不要清偿?做出的承诺到底要不要兑现?这些原本不需要花时间思考的问题,不知从何时开始,居然成了很多人的“艰难选择”。我们不禁要深思:究竟是我们把社会诚信推进了“火坑”,还是社会诚信给我们套上了“紧箍咒”?

曾经的学霸们,受过国家高等教育,但对助学贷款“就是不还”,果然引来社会铺天盖地的指责;武汉的那对农村夫妇,恐怕连字都不认识几个,却硬是用9年时间还清了那些连借条都没有的欠款,自然受到了社会源源不断的好评和支持。平心而论,对别人进行评论和批判是容易的,但“责人之前先问己”则被很多人刻意忽略了。在对社会诚信事件进行评判之前,我们更应该扪心自问:如果角色转化,那么我们将何去何从?是选择“勒紧裤腰带还债”还是做诚信“钉子户”?

与其对如何回答上述问题而苦恼,不如思考一下我们到底需要怎样的“诚信想象”。长期以来,社会公众总是用“想象中的诚信”去评判相关事件,这当然是没有错的。但面对理想和现实之间的巨大差距,我们有必要去思索:到底需要怎样的个体“诚信想象”,才能支撑起合理的“诚信回答”呢?

制度的参与是不可或缺的。对于这些已经成为“老赖”的天之骄子们,无论是限制其贷款还是司法介入,都可以尝试。对于那些将还债“进行到底”的个体,予以嘉奖也并不为过。值得注意的是,制度之于诚信,措施固然重要,但是根本却是制度一定要站在正义和法律的“阵营”中,既不能偏激也不能消极,这样才能够呵护诚信这棵幼苗,使其茁壮成长。进一步讲,只有制度这个“上梁”正了,诚信这个“下梁”才不会歪。

不可否认的是,制度也并不是万能的。纵然惩戒了失信者,但是依旧难以抚平社会诚信所受到的创伤。有位“老赖”说过,他这辈子可以不贷款,可以不和银行打交道,所以谁拿他也没办法。这种言论,不仅仅是对诚信的“补刀”,更说明了纵然制度给力,但也不能一劳永逸。这个时候,培养和铸就正确的个体“诚信想象”,从而能够做出合理的“诚信回答”,就显得颇为重要。需要看到的是,任何时候,制度都会有瑕疵,但是个体的“诚信想象”却能够成为其有效补充,从而让诚信不会出现运行“盲区”。

我们应当庆幸,虽然社会所渴求的个体“诚信想象”还没有真正形成,但是公众对社会诚信的呼唤和期待却从未停止过。无论是点赞正能量还是批判负面现象,都已经成为了我们构建个体“诚信想象”的重要原动力。

从“诚信老爹”吴乃宜的“人死账不灭”到孙水林、孙东林两兄弟的“新年不欠旧年账,今生不欠来生债”,这一系列的事实,都已经充分说明,诚信并不是虚无和抽象的。再深一层,与某些自诩为正义的批判相比,这些微弱个体所激发的诚信能量更为巨大。也正是因此,社会诚信才没有彻底沉沦,整个社会的发展基础才得以稳固。

社会诚信,不仅关系到社会个体,更关系全局发展。我们期待着相关制度能够得以完善和执行,从而让社会公众的诚信焦虑得以缓解。我们更期待着所有社会成员能够培养出良好的个体“诚信想象”,这样才能够让诚信之花开遍社会的每个角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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