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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侠盗”给反腐机构的大耳光

2014-09-11 13:06 作者:一行 阅读量:1144 推荐0次 | 我要投稿

一个小偷团伙专门行窃官员的住宅和办公室。驻马店市现辖9县3区,王胜利团伙至少盗窃过其中5个县的多名县处级官员。2012年底,该盗窃团伙被抓获后,却因为警方和被偷窃官员各有“软肋”,令简单的盗窃案衍生出一系列的生态链。(人民网,9月11日)

自2000年以来,“小偷反腐”的个案层出不穷。“小偷反腐”是意外还是注定,这是个值得反腐机构深思的问题。自古以来,小偷只为求财,而“反腐”只是途中意外。但现实生活中,因小偷的意外牵扯出来的贪官还真不少,豪赌输出的贪官、敲诈讹出的贪官、楼房塌出的贪官、嫖妓裸出的贪官……这些类似于郭美美一不小心抖落出红会之陋的意外,让反腐机构颜面尽失。“小偷偷出贪官”的故事,符合不少公众对于个案的联想,甚至有不少网友表示对这样的“侠盗”表示支持,并建议“各级纪委、监察局在小偷中发掘一批线人”。小偷成为反腐“主力军”,这样的局面无异于饮鸩止渴,在反腐我这条任重道远的路上,我们已经渐渐偏离主干线,越走越歪。

我国正处于现代化建设的攻坚时期,之间的各种矛盾突显、被放大,民众的这种奇怪心理笔者也表示理解,但我们要清楚的知道,反腐只能依靠“正规军”,这样的歪门邪道是万万不可取的。

反腐之风不是一天两天就能吹过的,为了这道风早日吹走,第一,要加强反腐制度化建设,让腐败分子跨不出制度的框框。第二,在反腐过程中,监察部门、纪检部门、公安部门等相关部门都要各司其职,守好自己的那一道门。否则,就是为虎作伥,也是犯罪。第三,设立失察问责制度,对选人用人管人失察失误的,要予以追究。如果监管到位,也不至于小偷以此方式来“偶然反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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