隐藏在“推责”背后的秘密
河南信阳市退休教师甘崇斌,9月9日上午9点半左右,她到光山县政府找县领导反映问题,在政府大门口被一名值班保安殴打,造成左手手肘骨折,多处软组织受伤,内脏伤情还在检查中,此事引发了众多网友激烈的讨论、多家媒体的广泛关注。(网易新闻,9月11日)
脱离人民群众是我党执政最大的危险。现在的政府办公楼保安重重,当家做主的人民群众想进去看看自己的公仆可以说是难上加难。光山县党组成员詹军在接受记着采访时说,当事保安是县机关事务局外聘物业公司的工作人员。又一桩外聘人员引发的“血案”,让笔者想起了与之类似的临聘人员“人浮于事”的事件。
越来越多的机关单位,无事则已,一惹祸上身就把责任往外聘或者临聘人员身上推。难道非正式编制人员的素质真那么地下吗?就算如此,难道单位自身没有一丁点儿责任吗?如此推脱责任之举,实乃非正当之举,笔者表示十分不看好。隐藏在“推责”背后的秘密,需要被揭开。
即刻建章立制,斩断“推责”后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实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根本保障。只有健全了法律制度,明确落实责任,才能让“推责”之人无法钻进法律的空子。
推行阳光政府,晒干“推责”水分。在公开三公经费以来,推行阳光政府已显有成效,然而,我国民族多样化以及人口众多的特点告诉我们不能满足于现状,必须继续推行政务公开,让“推责”之人无计可施,也让人民群众能吃颗“定心丸”。
拓宽诉求渠道,泄洪“推责”洪流。水能载舟亦能覆舟,群众诉求得不到解决,必将阻碍政府执政之路。完善信访制度、领导走乡访村//电子办公化等等都是诉求渠道。如果群众通过正常诉求渠道进行诉求,相信类似的“血案”也不会时常发生了。
加强人员管理,消灭“推责”借口。人员管理不仅是企业管理的一大重点,更是机关单位管理的重中之重。人员始终是行使各方权利的主体,如果接待人员的素质提高了,如果单位通过正规渠道聘用人员,那么单位人员与群众发生争执的概率自然也就小了。
托马斯.杰斐逊说:“如果人民害怕政府,就是暴政!如果政府害怕人民,就是自由!”我们正处于现代化建设的攻坚时期,只要我们多方努力,相信美好未来就在不远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