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杀
突然有一种莫名其妙的领悟,觉得七八十年代的自杀是后现代的一种令人匪夷所思的文学艺术,似乎自杀是一种对精神的一种极大的陶冶。
不知道这是不是可以作为讽刺去评价那些死于自杀的文人墨客或政界名流。且说“生命成可贵,爱情价更高。若为自由故,二者皆可抛。”生命成然可贵,在真爱面前负隅顽抗是为螳臂挡车,自取灭亡——又是一种变态的自杀了,只是不知道是否能够名垂千古啊!也不知道古人是何用意,却说在自由眼中生命与爱情皆是不值一提了,此为何解,迷惑,迷惑。也许在古代,人们是没有自由可谈的吧!毕竟封建统治深入人心,处处人言可畏。再说现代,根深蒂固的封建思想渐行渐远,自由已成公民最基本的权力,那为何又对所谓的莫楞两可的自由大谈特谈。在我看来,是人们无形中给心灵缚上了枷锁,这道隐形的枷锁却是比之律法的威慑力大了何止百倍,也许后现代文人的自杀是缘于自我心灵的束缚吧!由于自始至终摆脱不了久存于内心的困惑,或仇恨,或屈辱,或嫉恨,或悲伤等诸如此类易激发人类内心挣扎的东西。如此,自杀之说就有法可循了。
有人说自杀是对生命的亵渎,是对自己,对父母,对社会的不尊重。身体发肤,受之父母,自杀实为大逆不道之事。然而在某种程度上讲,倘若由于受不了对世事于内心的强大压力而使思维崩溃,进而对他人进行人身攻击或精神摧残,岂不更是罪大恶极。从这方面讲,自杀却成为了一件自我救赎的丰功伟绩了。更何况,为了人民利益而牺牲更是受万民敬仰了。比如黄继光,比如丘少云,比如董存瑞,比如……而诸如三毛,郭沫若,川端康成,牛仔海明威这些文学巨匠,他们无一不为后人留下了举足轻重的精神文化和文学积淀。无论他们的自杀出于何种原因,至少他们已经有了可以为人称颂的资本了,也许他们的故事早已尽人皆知,家喻户晓了。
鲁迅先生说过:“有的人死了,他还活着;有的人活着,可是他已经死了。”死与生仅一线之隔,却衍生出这数不清看不透的万缕千丝。道是缘生缘灭,循循可导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