拘禁案背后的思索
台州公安英勇,20天三赴甘肃、四川,行程5万多公里,抓获三名非法拘禁犯罪嫌疑人,成功解救被拘禁人质。
毋庸置疑违反了法纪,理应给予法律严惩。但这件拘禁案的背后故事却让我有点话想说。
我总感到,但凡还有点盼头,谁都不愿做出过格之事。不知道此案中的嫌疑人为什么会采取此种行径来对待被害人,但可以想象400万的债务嫌疑人肯定是要过,而且肯定要过多次,而且肯定是多次都要不回来。不知道这400万对此案中的嫌疑人到底有多重要,但可以想象不到迫不得已,谁也不愿采取这种行径的。
我总想深究一下,此类案件中倒底谁才是受害人?是谁逼迫着嫌疑人走这极端之路?是谁让正常的债务纠纷得不到应有的法律保障?是谁在赖着钱?
我一直对银行没有任何的好感。有句话叫做“富在深山有远亲,穷在闹市无近邻”。银行给我的行象,若马恩列斯著作中的万恶资本家,贪婪狡诈,闻腥而至,当你有钱的时候,他会上赶着给你讲这种借款那种按揭,恍若他们就是救世主,他们是无产阶段利益代言人。但凡有点动静,丑恶嘴脸就露了出来,抽资、分担、减贷……只要能掐住你命门的所有一切,他都会毫无顾忌、毫不手软地抓住。
想起一件事,前几年,想找银行贷笔款,不多二十万,银行最终没有认定核拔下来,我无怨言,谁让咱是穷人。可是家中拆迁补偿款刚到存折,曾对我冷眼冷语的银行人员主动找上来,称兄道弟,推杯换盏,说往我们银行存三十万吧,你的贷款分分钟放下来。我不禁宛尔一笑,有三十万还贷你的二十万?
其实,银行的行径可以理解,经济社会谁都不是救市主,谁都要拿业绩来说话,而银行的揽储率、良资率、呆坏率是他们的衡量指标。但笑眯眯收着钱的银行家们,请你们不要忘记扶持发展中的企业是你们对社会的道义。不能一味地提高门槛、不能一味地变动政策,不能一味地索取卡要,不能一味地破坏好容易才构建出来的稳定体系,甚至寐着良心,与社会不良人员勾结,压榨着本应是社会的那份良资。暴利淹没了银行的社会良知和银行家的责任道义。
我一直疑问法律为什么保障不了民间借贷的安全。曾问过专业的朋友,他告诉我,民间借款最高标准是同期银行利率的四倍,超过四倍法律不保障。多好的法律啊,可再问他如果在标准范围之内,讨要不回怎么办?他告诉我,如果是恶意提供高额利率,并向多人借贷,就可以入刑,罪名非法集资罪,如果是个别人的民间借贷行为,也可以起诉,民间借贷纠纷。专业的回答总是那么标准,标准到冰冷。
我知道下面的回答肯定是即便入刑或追讨,也要看对方有无资产,对方有无支付主观。他很聪明,把最该道出的问题本质简化没有了,追讨是谁的职责?执行为什么不到位?是谁在不作为?
有需求就有市场,所以社会上一下就暴露出许多债务公司,打着安保服务,披上虚伪的外套合法化了,但都知道后面的故事,谁都知道他们所用的途径犯法,可为什么还会有这么大的市场,这么多的需求,正是因为职业的不作为或是作为不彻底所造成的。这也就有了此案中的嫌疑人不远千里找到四川的债务公司来非法拘禁被害人了。
还是那句话,犯了法就应严惩,但总是希望法律能在犯案之前有所作为,而不是犯案之后的补救作为。
我还一直闹不明白,为什么商贸的诚信体系为何建立如此之难,难道看不出来,一个无德的商人,在法律的保护下,只会更让他的卑劣膨胀。一个良性的市场,正因是有了这些无德之人,才会这般的混淆黑暗,而良善之人也正在染黑。
转移资产、老赖……种种恶劣,让受害之人恨得咬牙切齿,但却又无可奈何,这是怎么了?我总在想,犯法之人应严惩,久赖之人也应严判,恶意的民事纠纷应探讨可以入刑的办法和途径,否则看着那些恶意拖欠耍赖之人拿着本应归还的钱物肆意挥霍,公平还怎么得以保障,正义还怎么得以维护,而道德则会被卑劣者践踏在脚下,并狠狠的扭扭脚跟再跺上两脚。
高尚是高尚者的墓志铭,卑劣是卑劣者的通行证,查处卑劣者,颂歌高尚者,这才应是社会的主流吧!这才会避免下一次的非法拘禁的发生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