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狗。杂。碎。

2009-10-11 00:58 作者:左近 阅读量:3032 推荐9次 | 我要投稿

我见得人越多,就越喜欢狗。

——罗兰

九月十五日,妈终于顺利从法院取得离婚证书,历时三月的闹剧至此暂告段落。但是,真正的战争才刚刚开始,那些打造精巧的面具一旦撕开,露出狰狞的面孔,更加没有顾忌,肆无忌惮,为所欲为。站在爱与痛的边缘,兀自想起那只死去的狗。

狗,没有名字,一直以来,家里都叫它——狗。“狗,过来吃饭饭喽。”“狗,看自己的门,让别人说去吧。”“狗,作死啊,对女生要绅士一点,不要乱叫啦。”“狗,你晓不晓得,打架是不对的,为一只母狗打架,那就更加不对。何况那母狗长得有够挫的,啥眼光呀?”狗,就是它的名字,甚至没人叫过它狗狗。

当然,我初学英文的时候,给它取过一洋名,叫作Dog。但后来发现狗原来听不懂英文,甚至听不懂普通话,只能用土话叫,它才会摇着尾巴过来蹭你的裤腿。而且这土话只能是家里这样叫,别人这样叫它,断然不会去理睬,若是能让它略抬一下眼皮,那便是天大的面子。人,自然不会以狗的面子为面子,但常常却以狗的屁股为面子。这不得不说,是人类发展到现在,一种奇怪的现象。

朋友当中,也有许多养狗的,而且多是名贵的品种,像是亲生孩儿一般伺候着,打扮得花枝招展。去公园遛狗的时候,也尽显得气派,真正的“母(父)凭子(女)贵”。承朋友看得起,有幸成为许多狗的干爹。家里的狗,是三舅从秦屿带回来的,也不是什么贵族出身,体毛幼时微褐,渐长成深赭。

童年大部分时间是住在外婆家里,那时很多同学都有宠物陪伴,而外婆却养着一群家禽。当看着同学在田间遛狗,我只能在院落里溜鸡,外婆也觉得寒碜,所以从别人那里抱来一只猫。从养猫开始,我才知道家里同时也养着许多老鼠。猫抓到老鼠时,总是先要戏弄一番,将老鼠耍得晕头转向,遍体鳞伤。有一回撞见,实在看不下去,操起土铲将它拍死,免得让它痛苦。

后来,那只猫驾崩,死因不详。鼠患又开始猖獗,外婆又去抱来一只猫,外公辞世不久,这只猫也随之而去。经外婆检验,是误食死老鼠中毒,那老鼠是误食老鼠药而亡的。猫临死的时候,外婆喂它吃下许多蕹菜汁,终是抢救无效。外婆说,猫是陪外公去啦。这只猫未死之前,狗就已经是家里的一员,在猫的淫威之下,过着悲惨的生活。外婆常说“猫哥狗弟”,狗始终是无法战胜猫的,因为猫会爬树。

猫的尸体就埋在门前的菜园里,狗在那儿哀思很长一段时日,其中的情感,非一语就能道尽。而且就算它开口说,又有谁能够听懂?这一份失落,或许长埋黄土的那只猫,能够理解吧。猫死后,狗便继承它的衣钵,一时成为村里的焦点。抓老鼠,毕竟不是狗的本行,所以物业有所生疏,但能够抓到一只半只的,对外婆而言,就已经非常欣喜,因为这样就能省下它的一顿饭。

外婆是吃斋的,狗跟着她生活,也跟着吃斋,跟着凄苦着。常常是等到家里吃完饭,才刮一点锅巴,或者番薯丝给它;有时没有剩饭,它便饿着,毫无怨言。外婆上山采茶,它会顶着烈日追随,外婆中暑晕倒,它会拖着她回来。路途太远,拖不动时,它也会回家求救。

外婆说,一须龙,二须虎,三须吃屎谷。这是狗的三个等级,家里的那只狗,正是三须的。小时候,它也曾吃屎,后来在家里的教育下,渐渐改掉这个毛病。人说,狗改不了吃屎。但指不定狗心里怎么想的,只是它不能对人类清楚的表达。人向来不善于倾听,狗偶尔说一句人话,却也无人理会。是的,人怎么能听一只狗胡言乱语,那岂不是辱没自家身份么?

外婆说,以前家里也有一只狗,是一须的,聪明乖巧。二舅每次从镇上读书回来,它都会算准时间,早早在村口等待,要走的时候,依旧将他送到村口。二舅上学的那条路,四周都是坟地,阴森森地透着刺骨的寒意,有一只狗陪伴,也就不会那么害怕。但后来,被住在半山的人家毒死,因为听说狗的主人家是外公,便不敢吃它,扔到潭里作罢。

后来的这只狗,在村里也是人人欲杀之而后快。因为它并不是一只讨人喜欢的狗,讨人喜欢的狗,都在人的怀抱里,而它始终站着,看守自己的门户。面对每一个陌生的行人,都会狂吠一阵,或许人做的亏心事太多,听到犬吠,总会多一分忌惮。但狗对自己家里人却从未吠过一声,有时候被我们当马骑,或者用一些稀奇古怪的方法折磨,也不过呜呜叫着。

有时候,太久没回去,屋檐的蜘蛛开始垂丝。外婆说,蛛垂丝,有客至。当屋檐的蜘蛛开始垂丝,那是因为蜘蛛把你当作外人。而狗不会,不论在外多久,它总是记得你身上那股味道,那股家的味道。大舅续弦,女方的女儿初次来家,它竟也认的,未吠一声,跑过去摇着尾巴欢迎。我知道,在它看来,我们身上的味道是相同的。

狗在年轻的时候,很喜欢打架,大凡是为配偶问题,而与其它狗起得争端。每次都是凯旋归来,虽然有时挂彩,但赢得美狗归,也是一件乐事。但狗都是薄情的,或者说它在性作风上,要比人类开放得多。刚刚与另一半完事,又去另觅新欢,结果生出来一堆狗崽子,五颜六色,品种各异,其中不乏混血儿。深受道德约束的人,自然不耻与这种行为,可是却偏偏做着这种勾当,只不过比狗懂得隐蔽。

狗在老的时候,渐渐失去母狗的青睐,曾经的相好,也不来找它。有一回,不知用什么花言巧语,泡到一只雪胡狮小萝莉。或许太性急,在家门口,就忙着往姑娘身上爬。那只小萝莉少不经事,大概还是处母的,显得有些局促。正当高潮的时候,三舅忽然从房里出来,操起一块砖头砸过去,吓得一对露水鸳鸯四处逃窜。不久,又在竹林外面再续前缘。我在旁边看着它们现场直播,但想到自己又不是导演,也未曾买票,凭什么站在这里呀。所以,我就担起把风的工作,时刻注意着我三舅追来没有,以求它们能够安全完事。

狗四处播种,村里那些狗崽儿,也不知哪只是它的骨肉,或许它自己也弄不清。村里曾经出现一只和它一模一样的狗,应该是它的种,行事很有它的作风,深受主人宠爱。但据说后来,又被它主人宰杀掉,人总是在吃着狗肉,穿着狗皮大衣的时候,才会说,狗是人类最好的朋友。

去年中秋回去,妈告诉我,狗去世很久啦,被三舅拖到溪上埋掉。我一直想给它写一篇悼文,名字叫作《犬志铭》,但一直没有动手。因为,当时实在不知道从何下笔。这次中秋回去,又说起这只狗,我才细想与狗生活的那些时光,渐渐开始模糊,而那一份单纯,也离我越来越远。是以,写下此文,纪念我死去的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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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狗。杂。碎。》的评论 (共 0 条)

    • 叶寒如雪:诙谐幽默,却揭示了很多社会现实,也透露着深深的无奈。 以狗窥人,不得不说,狗真的称得上灵性十足。
    • 小月:呵呵!我见的人越多,就越喜欢狗。真经典。曾经我也买过一本罗兰的文集,只是我看完就忘很难记住任何作者的任何一句名言。
    • 左近:月姐姐所说的罗兰应该是台湾某作家,写罗兰小语的那位。 与我所说的,应该不是同一人。
    • 海茵:文笔功夫了得!
    • 奴歌:左近兄我见到的版本不一样,那个是“我认识的人越多就越喜欢狗。”,但这个无关痛痒,左近兄的文字优美就好了。
    • 左近:这句话是老外讲的,翻译成中文的版本很多,意思基本相同就成。 若要深究,必定要先懂外语,才能体会这句话的原滋原味。 当然,我就不要做这个梦啦。:laugh:laug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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