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拔任用干部应“考德”
将“裸官”、“跑官”、“病官”彻底从干部选拔任用剔除出去,这是近日中共中央印发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新《条例》)中释放出的明确信号。新《条例》明确提出,干部选拔任用的基本原则是德才兼备,并且要以德为先,要突出考察干部的政治品质、道德品行、行为操守。在选拔干部工作中能否让干部群众认可,关键的一条,是要注意搞好“考德”。只注意考试成绩和选拔程序,不注意对人选素质的全面衡量,尤其是德行的深入考察,结果选出的人干部群众不认可,甚至产生“做人好不如考得好”的非议。
选拔任用干部,是以更宽的视野、更高的境界、更大的气魄广开进贤之门,目的是更好地把政治品质好、道德品行优、工作能力强的优秀人才及时发现出来,合理使用起来。推进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必须坚持改革举措与改革目的相统一,正确把握德与才的辩证关系,认真落实以德为先要求,既注重“考能”更重视“考德”,真正形成以德修身、以德服众、以德领才、德才兼备的用人导向。
落实以德为先的要求,关键是要把考德贯穿干部选拔任用全过程。要优先“荐德”,发挥党组织在报名环节的把关和审核作用,推荐德才兼备的干部参加竞争;全面“测德”,通过民主测评包括德的测评、个别谈话、民意调查、走访座谈等方式,了解干部“工作圈”、“生活圈”、“社会圈”的表现;严格“审德”,组织部门注重向纪委、信访、审计等部门了解人选党风廉政情况,充分听取人选所在单位党组织对人选德的评价;公开“验德”,通过考察预告、考察对象公示、任前公示等,让广大干部群众监督,发现德方面有问题的,坚决不予任用,充分发挥德的考察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的“过滤器”作用,使选拔出来的干部组织放心、干部服气、群众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