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文章写作网 >杂文 >乱谈八卦 >治腐应从“小问题”抓起

治腐应从“小问题”抓起

2014-09-30 08:30 作者:红茶 阅读量:880 推荐0次 | 我要投稿

所谓“千丈之堤,以蝼蚁之穴溃;百尺之宝,以突隙之烟焚。”实践也证明,大多落马的贪官正因为忽视一个个“小问题”而步步滑入犯罪的深远,不注重一个一个“小毛病”才最终走向不归路。正是懂得此理,中纪委才抓大不放小,对“小问题”严抓狠打不留情。这在干部队伍中才营造了一股向上新风气,筑牢了廉洁“防腐墙”,并不断赢得了群众阵阵掌声。这看似不近人情,实则是对干部的最大爱护。不然,等到我们的干部“病入膏肓”后,再开方救人,则为时晚矣!

反观一些不明此道的少数部门领导干部,还抱着“家丑不可外扬”的错误观念,对身边干部的“小问题”处理起来“睁只眼闭只眼”;打着“团结友爱”的幌子,对身边干部的“小毛病”藏着掖着不敢让其见光。“严是爱,宽是害”。正是对这些“小问题”的包容,对这些“小问题”的退让,不仅涨了这些干部“腐败胆”,养成其违纪违法的惯性,最终走向歧途,还导致“四风”屡禁不止,歪风邪气死而不僵,呈现“按下葫芦浮起瓢”现象,影响反腐大局。所以“小问题”莫“小觑”。

“小问题”莫“小觑”,要用好“公开”这把利器。“公开是最好的防腐剂”。对干部的一些“小问题”、身上的“小毛病”,领导干部不仅要及时给予批评教育,使其悬崖勒马,认清自身错误,及早回头,还要对那些违规违纪者点名道姓公开曝光,及时问责,真正让其吃到“苦头”、挨到“板子”,真正触及其灵魂,才能让其不敢触碰党纪法规“红线”,断了继续腐败下去的念想。同时,各级还要对公开曝光行为多鼓励,不仅不追究曝光部门责任,还要在年终考核中加分,以打消其不愿曝光的顾虑。

“小问题”莫“小觑”,要用好“监督”这个保障阀。“缺乏监督的权力必然导致腐败”。防止“小问题”演变成“大危害”,必须要加强对干部的监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这不仅需要人大、纪检等专门机关加强监管力度,电视、网络等媒体监督强度,还需要让群众当上“裁判员”,发挥群众监督力量。只有此,“小问题”才无处藏身转化不成“大危害”,“小毛病”才无处遁形蜕变不成“大顽疾”,坏的风气才能够真正扭转,好风气才能长期保持。

其他人在看啥

    《治腐应从“小问题”抓起》的评论 (共 0 条)

    • 还没有人评论,赶快抢个沙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