杂文家的散文能有多好
小学时第一次学到鲁迅,觉得这人名字好怪。看他的课文,有一半看不懂,感觉像是一堆梦话似的。到了初中,得知“鲁迅”是笔名,但还是认为“树人”实在是个比较怪的名字。鲁迅的文章倒是能看懂了,也明白了他之所以写得怪里怪气,是因为他是中国第一位白话文作家,当初还没现在这么规范的白话文。
《朝花夕拾》是挺薄的一本小书,而且它的各个版本,基本上都是与鲁迅的一堆杂文放在一起印刷的,否则就是在薄得没法看了。也就十篇散文,而且貌似还是鲁迅一生中所写的唯一十篇回忆性散文,鲁迅应该是写过其他的散文的,但都不如这几篇散文这么好,所以也可以说这十篇是鲁迅唯一的散文。
我其实一直觉得中国的杂文与外国报纸上的一些新闻评论没什么区别,人家外国因为有言论自由,所以每一位报社作家都可以写出像鲁迅那样的文章,都可以像鲁迅那么口诛笔伐。所以鲁迅在不敢说真话的中国人中间是伟人,在把说真话当做唯一说话方式的外国人当中,却不那么伟大了。虽然我们应该理解鲁迅那种古怪的白话文,但那种古怪的白话文现在看起来的确是挺可笑的。看不懂的东西有时最可笑,因为你看不懂它们。当然,看多了就懂了,多看也就懂了,只可惜现在的人没那么多闲情逸致来回地看大作家们的经典作品了。
鲁迅也真是忙,他在《小引》中说他的这些文章是陆续做出来的,可以看见当时他生活上的忙碌,以至于没有时间坐下来好好地、安安静静地写文章。坏的写作环境是作家们最大的噩梦。我自己的写作就非常依赖环境:写作时我必须拉上窗帘、关上门、在身边放上一堆没有什么用的书、打开电脑播放莫扎特的音乐。环境要是好的话,我一天能写三万字。环境要是差,比如说没有书,或者没有音乐,我一个字也写不出来。鲁迅在《小引》里写到自己在轰炸机底下写作,我就佩服他当时竟然还能鼓起心情来写。这人的确很敬业,很有热情。而且他的文笔真的很好。由于讽刺多了、骂人骂多了,他很喜欢说反话,这种反话当时是很机智的,现在却显得像孩子一般,这是时代的差距。看来鲁迅也逃不过时间的魔爪,他那些语言生硬难懂的白话文,就算在内容上是经典,恐怕也熬不过几百年。现在的许多作家写的文章读起来非常流畅,虽然内容不一定好,但流畅度上绝对与鲁迅处在语言的两个极端。
《朝花夕拾》和鲁迅的大部分杂文、小说不同,倒有一点诗意的感觉。他的杂文,读多了,会发现自己面前站着一个把笔当做枪的人;他的小说,读多了,会发现自己面前放着一个缩小了的社会。但是《朝花夕拾》中的十篇散文,却主要是关于鲁迅本人的,私人性质很强。《朝花夕拾》应该可以算作鲁迅唯一一部完全是私人性质的作品吧。不过,有人说读《朝花夕拾》的好处在于可以了解鲁迅的少年时期的生活,我觉得这话很欠揍。一个人的少年时期的生活,被另外一个人所了解后,所产生的影响只不过使另外一个人获得了一些信息,但没有任何主观上的好处或坏处。难道了解鲁迅的生活就能陶怡情操吗?如果真的那样,是不是他与一般人有一种神与人的区别吗?不可能。教材上说什么“读这本书的好处是我们可以了解鲁迅少年时期的生活”这句话应该删掉。
一般人是很难把自己纷杂混乱的回忆有序地抄写成文章的,连鲁迅也不过只写了十篇。但这十篇,已经比一篇没有强多了。记忆是最难对付的东西,想要叙述和描写记忆,想要战胜和超越记忆,一般人做不到,至少我目前还做不到。但是鲁迅能从他纷乱的记忆中整理出秩序来,发掘出艺术之美来,写出这十篇散文,而且用那么艺术的笔法写,实在是很难得。首先谈《小引》。《小引》 不同于一般的前言或序言,它没有多少客观的语言,整体上是饱含浓烈的情感的文学语言,写得很优美。然后,我们谈第一篇,也就是《狗·猫·鼠》。这篇散文的开头不太散文,很杂。那就叫杂文吧。而这杂文的战斗性又有点太强了,至少,它给人一种感觉,好像你看的不是书上的文章,而是报纸上的文章一般,是几天前刚写出来的,充满着想要跟人吵架的感觉。直到好几个自然段之后,才终于有了一点艺术感,而之前都是没有艺术感的。这样的开头有可能会另一部分人看了感到与后文不和谐,甚至这个开头有可能使这一篇文章与后面其他文章都显得不和谐。但同时,也可以把这篇文章的开头当做用来了解当时那个时代的资料,或者,至少是了解鲁迅对当时那个时代的看法的资料。
《阿长与<山海经>》是稍微好一点的一篇散文,至少它通篇都是散文,没有手持匕首的杂文埋伏在哪一个自然段的后面。我觉得鲁迅想看《山海经》,体现出了一种那个时代特有的悲哀,也就是儿童的图书太少,只有那么几本,而且质量也不高。其实,现在与当时的唯一区别在于,儿童图书的数量多了,质量倒是更差了。阿长是这篇文章的主要描写对象,她不是一个复杂的人物,但却是一个有特点的人物。至少我觉得,像阿长这么好的女佣应该不多见,不论是当时还是现在。中国很多其他文学作品中,会偶尔出现类似于阿长的女佣的角色,都是在参考《朝花夕拾》。比如说《城南旧事》里的宋妈,就给人那么一点这样的感觉,仿佛林海音是参考了鲁迅的。
《二十四孝图》的开头又战斗起来了,全然一篇拿着武器的杂文。中国现在又开始弘扬传统文化了,可怜的鲁迅那么早之前就开始抨击的东西现在竟然又弘扬起来,而且现在弘扬传统文化的目的和方法比当时还要差,真不知鲁迅突然复活时会作何感想。《二十四孝图》里作者的一些比喻和联想很有趣,很有意思,整体的手法有点杂文化。从外表上看,这是一篇与现在这个时代相差较远的文章,但从本质意义上看,却与现在这个时代离得很近。
《五猖会》是十篇文章里我最喜欢的,因为鲁迅被逼迫背诗的那一段情节,在当今中国的每一分钟每一秒都在不停的重复地上演。我看了这篇文章后很有共鸣,这篇文章可以算是十篇文章中最具有当代价值的一篇了。
《无常》选了一个很有新意的题材,写鬼与人的关系。然而这鬼不像鬼,更像人。鲁迅的深层意思也许是鬼比人更像人,也许没有什么深层意思。我得说鲁迅写文章是很认真的,他为了写《二十四孝图》《无常》,翻阅了很多资料。这在《无常》和《后记》中可以看出。有一些教育部版本的《朝花夕拾》被删了《后记》,简直就是欠揍。人家的文章怎么能随便删来删去呢?我不相信那些教育家们判断文章好坏的水平比鲁迅要高。总之,鲁迅写这些评论的文章,是边写边翻着无数资料的。他在《二十四孝图》中写错的地方,甚至还在《后记》里承认并改了。我觉得这种精神是现在许多作家所欠缺的。我看人物传记,从来不看中国人写的,因为中国人不尊重事实,总是瞎编,让人看不出传记人物的真实模样,而是给读者提供了一个理想的画面,这简直就是找抽。要知道,我花钱买一部传记,想看的是传记中人物的真实人生,而不是想看某位作家对这个人物的人生的幻想、扭曲和胡说八道。当我发现自己所看的传记中有不真实之处时,我总感觉自己受到了欺骗,很伤心。
《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是最有散文感的一篇散文。我这说法好有趣。鲁迅把自己的童年说得很有趣,给你一种感觉,貌似他小时候充分地与自然进行了接触。可惜他没写自己的学习压力,我相信他是有的。假如他写了,这篇文章的价值有可能会比《五猖会》还要高。中考时考《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曾考过一些很偏的题,比如说:“鲁迅在百草园中做过的事情,除了拔何首乌、摘覆盆子、拍雪人以外还有什么》”很多同学答了“寻蝉蜕”,结果大错特错。正确答案好像是“捕鸟”。这是考试的无节操,但也可以看出鲁迅是把自己的童年描写得很细致的,说了许多件事情,每一件都认真仔细且充满诗意地进行了一场回忆性的描写。但是他没有发过多的感慨,没有做过多的抒情,而主要是叙述,没有大量的情感抒发,这是很好的。所有的回忆性散文,其实都应该这么写。喜欢在文章中过多地议论、抒情也不是坏事,但很难成为好事。
《父亲的病》中的医生真有意思,治病把人家治死了还要先收钱。这篇文章写得很有技巧,如果它现在才发表,也依旧能获得一些读者,因为它通篇都主要是讲故事的。鲁迅写到这儿时,不再像在写《狗·猫·鼠》《二十四孝图》时那么喜欢议论,也不再像写《阿长与<山海经>》或《百草园与三味书屋》时那么抒情了。他很克制,把读者最想听的,也就是故事,当做主要内容讲出来。不仅故事讲得好,故事本身也好。有悲剧感也有趣,但这有趣是建立在悲哀之上的。每次我看文中鲁迅一家人忙忙碌碌地把各种中药塞进鲁迅父亲的嘴,却不知道也似乎没法找西医的时候,就非常非常替他们感到同情。其实中医一直以来都是这么没用的,现在也没有什么改观。主要因为中医太注重流传下来的经验和理论,却不注重实际和实验。生病受伤都是一种实际性的东西,连病毒也懂得进步,他们几百年前和现在肯定是完全不一样的。医生光靠着百年流传的经验和理论来治病,就像是在高科技的厨房里钻木取火一样,还不一定能成功。
《琐记》的确有点繁琐凌乱,记录的事情很多很杂,但不是杂文,因为它主要还全部是故事。这样好,一篇文章,就算通篇都是前言不接后语的故事,也比通篇都是逻辑性极强的高级哲学议论要更有能力获取读者的喜爱。鲁迅上的各种学堂也真算是多,可惜看起来貌似都不怎么样,虽然是西式学堂可却仍然充斥着中式的迷信。其实宗教信仰也没什么不好的,它能在危急时刻给予比较脆弱或愚笨的人以精神力量。但如果在不需要精神力量的时候,把日常琐碎小事的成功都依赖于宗教,那么就成为一种有害的迷信了。可惜中国铲除迷信为的不是科学的弘扬,而是政治权力的稳固。这是一个可悲的事实。鲁迅读《天演论》,看似实在崇尚科学,实际上不是。《天演论》所讲的相对论应该算是最基础的一种自然科学,而在鲁迅那个时代,爱因斯坦和相对论早就出现了。不过我们不能责怪鲁迅,他作为一名只不过略微学过一点医学并且终究还是生活在被战争困扰的中国的作家,能看一点《天演论》已经很不错了。可惜他没能看更多的,诸如爱因斯坦的,著作之类,否则他也许会为我们创造出更多的财富。把文学艺术和科学融为一体进行创作,是能够创作出世界上前所未有的一些牛逼的艺术品的,也能发掘一些以前的人从来没有能力去发掘的真理的。
《藤野先生》是很深情的一篇文章。这篇文章的语言依然是有着很多反话和暗中讽刺的,至少第一段的“实在标致极了”就是反话和讽刺。鲁迅此时已经完全能克制住写作杂文的冲动,全然地把文章变成饱含深情、语言凝练优美的散文了。唉,大作家想要在一时突然转变文风,也是极其不容易的啊。不过,鲁迅在文章最后一段,还是忍不住透露出了自己的战士本性。江山易改,本性难移。他的文章的语言变了,他的文章的灵魂不会变。
《范爱农》是最后一篇,我没有细看,而且目前也没时间细看,只能边翻一翻它边写下自己的评论。首先,开头是以新闻事件开始的,与那种以故事开始的文章差不多,所以进入这篇文章的阅读,将比进入《狗·猫·鼠》之类文章的阅读更轻松。我说过,读者真的是只喜欢看故事,这是为什么戏剧性效果比诗意效果更有效果,这也是为什么,以叙述故事为主要的小说获得的读者是最多的。现在,来看鲁迅和范爱农第一次见面的情形。这两人的交谈貌似进展不太好。我有一种感觉好像这两人不太会说话似的,没法向对方说出自己的一些想法,才酿成矛盾。当然也不是什么大事。鲁迅的文笔倒是挺有意思的,虽然这些有意思的文笔在现在早已显得过时了。然后,我们来看鲁迅如何渐渐深入地了解范爱农。其实很多西方电影和文学作品中,你对一位主要人物或次要人物的了解也是这样渐渐深入的。第一印象往往不准确,所以你总是先看到一个侧面,一个你以为可以代表他全身像的侧面。然后,你误解了他,酿成了矛盾,出现了故事。故事结束之后,你发现他实际上不是那样的。这样,既讲了故事又塑造了一个有特点却深刻复杂的人物。人物的主要特点是在人物出场时展现的,人物内心深处的深刻和复杂则需要在故事情节中展现。比如说《冰与火之歌》中的詹姆·兰尼斯特,最开始看着挺帅,后来发现他是一个人渣,最后又发现他实际上还是有点良心和道德,甚至还是有感恩之情的,最后又发现……反正,只有这样,不停地让人物变化,却又是一种不离人物形象本性的变化,那么整篇文学作品的人物塑造艺术就会显得很牛逼。
谈了这么多,该谈《后记》了。其实,《后记》我刚才已经说过了,该说的都说了。《后记》体现出鲁迅写文章的认真,他会查阅资料,更是会承认和改正自己的错误。这种精神是科学的精神,也是鲁迅真正值得我们学习的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