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拔干部不能唯票
习总书记讲,票不能作为用人的唯一依据,只能作为重要参考,我们要深刻领会。选人用人从来都是一件极其复杂的事情。以民主推荐为例,它是干部工作走群众路线的重要制度安排,既要坚持,又要完善。具体来说,推荐票只是一个方面,得票数的高低,只能作为用人的重要参考,而不能作为用人的唯一依据。所以我们选拔干部是既要看票,又不能唯票。
实行民主推荐、民主测评,是干部工作走群众路线的制度安排,其初衷和本意,是充分听取群众意见,防止少数人说了算。但在具体操作中,一些地方和单位过度依赖票数,一切凭票“说话”,谁得票高就用谁,一些因拉票或当老好人而得票高的人得到提拔重用;一些干部不是把主要精力放在工作上,而是热衷于拉关系、结人脉,采取各种手段明里暗里进行“感情投资”;一些干部因为怕丢票,不敢坚持原则、不敢担当,宁可少干事、也不得罪人。唯票取人,不符合发扬民主的本意,影响了党管干部原则的落实,必须切实纠正。
对票数要正确分析和对待。推荐票只能作为用人的重要参考,而不能作为唯一依据。干部工作中发扬民主,也不只是投票推荐一种方式,还有个别谈话、实地调查、认真听取各方面意见等多种形式,还体现在酝酿动议、考察预告、沟通协商、讨论决定、任前公示等各个环节。对“票”必须作具体分析,将干部得票情况与组织平常掌握的情况相比较、相印证。得不到大多数人拥护的人,不能用;得票很多,但有拉票行为或是老好人的,也不能用;得票相当时,不能简单以几票之差论取舍,重要的是看干部综合素质和一贯表现。
防止唯票取人,关键是要发挥党组织的领导和把关作用。唯票取人现象为什么会出现?其中一个原因是,按得票多少取人,方方面面好解释、好交代。看似“省事省心”,实则放弃了选人用人的把关责任。党委(党组)和组织部门要处理好尊重民意与正确集中的关系,把干部推荐得票情况,与领导班子、分管领导、组织部门平时了解的情况,与干部一贯表现,与班子结构、工作需要结合起来,综合考虑确定人选。对德才素质不佳、日常表现一般、工作业绩平平、口碑不好的干部,得票再高也不能用;对敢抓敢管、真正干事、得票可能不高的干部,要全面分析,主持公道。在竞争性选拔中,要科学设置资格条件和考试方法,加强德和绩的考察,考出干部的真水平、真本事,引导干部在实干、实绩上竞争,使选出来的干部组织放心、群众满意、干部服气。
为了避免不良风气的形成,我们一定要防止唯票取人,建立科学的干部考评体系,正确分析和对待票数,需弄清选票在不同类型干部管理中的分量,避免“一刀切”,不让老实人吃亏,不让“老好人”占便宜,不让投机钻营者得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