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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面前官民一视同仁

2014-11-12 09:42 作者:燕子 阅读量:1224 推荐0次 | 我要投稿

昨日,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行政诉讼法的决定,国家主席习近平签署第15号主席令予以公布。新的“民告官”法规定,对限制人身自由、征收补偿、滥用行政权力、行政机关侵犯公民人身财产权利等12种情形法院应受理。这是行政诉讼法自1989年制定后作出的首次修改,将于2015年5月1日起实施。(搜狐新闻11月2日)

当今社会是一个法治社会,官民都应该知法懂法守法,学会用法律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新的“民告官”法规定,对限制人身自由、征收补偿、滥用行政权力、行政机关侵犯公民人身财产权利等12种情形法院应当受理,不能因为被告是一些行政机关就推托不予受理,致使民众走不通法律途径而走上访之路。

根据调查分析,公民信访不信法,一个原因是一些地方法院不敢依法严格公正地行使审判权和司法审查权,公信力降低。还有一个原因是,至少三分之一的当事人,走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渠道,在法律上得不到支持,所以选择信访,希望在情理上得到支持。

因此笔者认为,随着公民权利意识、法律意识的增强,行政诉讼案件的增多,这次行政诉讼法的修改,是顺应时代的发展,在一定程度上对当今的信访问题起了缓解作用。另一方面,也是依法行政的重要体现,对一些地方法院不敢依法严格公正地行使审判权和司法审查权,起了督促整改作用,体现了官民的地位平等,都要接受法律的监督和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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