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好官”还应先“选好官”
“治国就是治吏”,从严治官是国富民强、长治久安的根基。中央和地方密集推出一系列新规,干部管理的多个关键环节实现了有规可循,这对维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平正义和政府公信力具有积极意义。但从严治官的难点并不在于完善相关制度,而在于从源头看如何“从严选吏”。在完善制度的同时,只有在起初选拔就“擦亮眼睛”,不断增强干部队伍选拔的透明度和公正性,“从严治吏”的权威感才能真正得以确立。
“选”难于“治”,选一个干部就是树一面旗帜。总书记以“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二十字,为我们的干部做出了一幅生动的自画像。而组织部门作为党管干部的重要职能部门,要任人唯贤,全面考核干部的德、能、勤、绩、廉,真正把那些忠于党和人民、综合素养好、能力过得硬、群众信得过的干部选拔到领导岗位上来,才能长于“选”轻于“治”,踏踏实实走好群众路线。
“选”先于“治”,“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简简单单二十字,对干部既是德的要求,又是才的要求,是动机与效果的统一。有德无才,难当大任;有才无德,其才足以济其奸。选拔干部当全方位地了解干部的特点与专长,把好钢用在刀刃上。选拔干部,就应该学习祁奚“外举不避仇,内举不避亲”的博大胸襟和一心为公的情怀,不能让老实人吃亏,不能让“老黄牛”干部受委屈,不能让实干型人才埋。
“选”优于“治”,选好干部就要把“选贤任能”作为立身之本,并不断提高选贤任能的本领。胡锦涛在建党90周年会上强调,要以更宽的视野、更高的境界、更大的气魄,广开进贤之路,把各方面优秀干部及时发现出来、合理使用起来。好干部不在于年龄大小,而在于德能的高低,只要符合规定,既能为群众办事又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就应该大胆启用,树立重德才、重实绩、重群众公认的用人导向,才能开展好群众路线教育活动,真正做到为党的十八大提出的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尽心尽力尽责。
干部队伍建设,“治吏”固然有其重要意义,然而如果我们在“选吏”这第一关就没有“把好门”,“治吏”不就等同于做了“无用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