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场谋略——总揽财权
经济是权力的命脉,掌握了财政大权,就掌握了权力的命脉。
实力是权力的载体,也是权力的保证。财力则是实力的主要内容。在官场上权力的争夺是财力和人力的争夺,只有拥有了财力和人力的资源,才能拥有最终的话语权。
真理是靠实力说话的。
从安史之乱中国就开始陷入了藩镇割据的分裂局面,这种局面持续达数百年之久,究其原因是藩镇都拥有强大的经济实力,能够以与中央政权抗衡,藩镇遍及全国各地,大者连州跨君十余,小者兼三、四。每个藩镇都拥有所辖地区的土地、人口和赋税,他们拥兵自重,都不上供。从财力来说,远远超过捉襟见肘的中央政府富裕。
到五代十国时期,藩镇各据的局面愈来演愈烈。各藩镇为了在混战中战胜对方,强抽壮丁,扩充军队,拼命聚敛财富,加强对人民的剥削,提高自己的财政实力。强大的经济实力保证了割据势力的维持。这种情况一直沿袭到赵匡胤建立大宋王朝。
960年,赵匡胤在陈桥发动兵变,废除后周的皇帝柴宗训,接着他统领大军消灭了后周的残余势力和各地方的藩镇势力,在汴京称帝,建立了大宋王朝,统一了中原大地,加强了对北方契丹的防御。
在宋朝初期,赵匡胤为了巩固自己的统治地位,他采取一系列施政措施来加强中央集权,为了避免重蹈藩镇割据的覆辙,被免了宦官专权,藩镇割据的现象。他重文轻武,大量削弱武官的权力,因为财政经济状况直接关系到新建大宋王朝的命运,因而他制定和实施了收揽各地方财政大权的细则。
当时,实力强的节度使在地方上聚敛财物,盘剥百姓。
当然这些节度使一旦财富充裕,就会滋长野心,成为对抗中央政权的异己力量。赵匡胤“杯酒释兵权”以及用各种办法限制削减节度使的权力,这从一定的意义来说,只解燃眉之急,而要从根本上收揽权力,巩固统治,必须在经济上采取强有力的措施,断绝了藩镇和地方赖以称雄的财路,从而没有足够的经济实力做后盾,就不能在政治和军事上与中央相抗衡。
宋朝初期的财政收入主要来自赋税和商税,要集中财权,就必须控制财政收入的流向,不得让财政收入为地方政府或藩镇所控制。
赵匡胤十分重视赋税的征收和管理,他在登位之后,就派人到各地检括田亩,主要是防范漏税,扩大税源,增加收入。赋税在纳受过程中最容易流失。那时,藩镇控制的地方都由节度使派遣亲吏“视民租入”,往往加大量器,公然收取余款,中饱私囊。赵匡胤针对这种情况,决定派遣常参官到州府,主管百姓缴纳租税,既确保赋税税收真正归落在国库,又减轻农民负担,有利培养税源。
宋乾德三年(965年),在夏税即将缴纳的时候,赵匡胤担心州县官吏在纳受时营私舞弊,聚敛财物,派遣十八名常参官到各地监督纳受租税。
商税在宋朝财政收入中的比例比以前有大幅度提高,它由设置在州县或关镇的税务征收。五代时这部分收入由藩镇派亲信征收掌管,“不立课程法式,公肆诛剥,全无谁休,百姓不胜其弊。”而且该项收入不上缴或上缴极少,大部分留州自用。
为了收回这部分财权,赵匡胤派枢密直学士杜铧监扬州税。这是朝廷派京官掌管地方商税的开始。五代以前场务没有专监,宋初“置官监临,制度一新,利归公上”。盐、酒、茶、曲等的专卖收入也相当可观,制造和销售都为政府垄断,严禁私营私市。违反者处地重法。这些也是出于集中财权的需要。
乾德二年(964年),赵匡胤把各地征收的租税和商税等财政收入集中到京师朝廷。命令各州每年收租及榷课,除支度给用外,都解送京师。第二年,赵匡胤又强调各州除必要的开支外,所有金帛都要运送到朝廷,不得占用截留。这样全国各地的财政收入源源不断的流入京师。
经过收揽财权,中央财政收入逐渐充裕了。这些钱当时都储存在三司掌管的左藏库。赵匡胤考虑到战争需要军费,不可事到临头厚敛于民,于是在内廷讲武殿后别为内库,贮藏金帛,号称“封桩库”,由皇帝直接掌管。赵匡胤原来打算贮存几百万用以向契丹买燕云十六州,后来成了皇帝的私物,一直没有动用,直到北宋末年被金国占有。
为了把钱财保管好,顺利地运送京师,赵匡胤着重把住了这样几道关口。一是各州府通判要协助管理钱谷之事,上任之始,要与粮料官一起认真对照文薄清点官府钱物,不得听凭胥吏自报。主库吏胥须三年更换一次,以免任久贪污作弊,侵吞财政收入。催征租税,州府判官,录事参军要加强对经办人吏胥的监督,防止财政收入流失。二是各路设置转运使,负责将所辖地区的财政收入转送到京师。三是加强对地方及京城仓储的管理,仓吏必须忠于职守,不得利用职务之便侵吞钱财,否则要遭到严惩。
赵匡胤采取上述多种措施,有效地把财政大权集中到中央,割断了藩镇兴起成长的经济基础,使之无力对抗中央。不过太祖时期,朝廷集中财权,并非绝对的,也不是一成不变的,更不意味着地方没有丝毫的经济力量。随着藩镇势力的削弱及统一战争的基本完成,各州府仍拥有一定的财权。
开宝六年(973年),赵匡胤命令各州将用于官吏迎来送往等开支的费用统一归朝廷三司或户部管理,不全部押送京师,留州部分需向朝廷有关部门上报数量。这意味着国家财政收入中有部分“留州”。同年,赵匡胤又下诏各州守臣“非圣节进奉自余诸般进奉钱物,并留本州管系,不得押领上京”。这进一步说明赵匡胤集中财权只是相对的,即将主要的收入统一归朝廷。
赵匡胤收揽各地方财权的积极作用和进步意义是显而易见的。被免了宦官专权,藩镇割据的现象,巩固了国家政权,在客观上有利于社会经济和文化事业的恢复和发展。
真正体现权力的有三种力量即:财力、武力、人力。三者之中,财力是最主要的,它是武力和人力的根本基础。
丧失了权力,也就丧失了经济权力。反之,要掌握权力,首先要掌握经济权力。
财政是一个国家的命脉,要掌握一个国家的政权,就必须总揽国家的财政大权,赵匡胤收揽权力,对症下药,从经济入手,收到了前所未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