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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忘记 节自 我在乡村

2009-11-25 15:25 作者:王永 阅读量:2138 推荐5次 | 我要投稿

没有忘记

这孩子又来了,模样没有多大改变,还是三冬的那只棉袄,鞋子看上去倒不再像是先前的那双。但状态还是差不多,一如先前那样衰败。脸还是那样苍老,只是看上去较以前像是多了几道深点的皱纹。至发型,还是原来较个性的那种——爆炸式的。只是少了左手的那只碗和右手的那只棍,多了肩上的一只补丁斑斑的袋子和腰间拎满东西的那只提篮。暗号和走路的架势没有变,也还是一如从前,整体的特征和先前相似——蓬头垢面,喻体大致可以用唐代烧炭的老者来形容。

没有错的,还是他。一个贫穷的流浪汉。说的伟大一点,他还可以很有点自豪的是说:我周游此地方圆各庄,并且倒过几乎每家每户,而且有的还远不止一次,但也正因为如此,他到现在还 重复他的生活。

我不知道他的年龄有多大,也不知道他是什么时候便开始了这样的生活。单是村中的孩子都认识他,单稍有点年纪的人都会说出是这一方人养活了他。

至于他的职业,便是拎着他那两只“行李包‘到各村的院落排门换户地拜访。所取也不多,半只馒头或是一碗饭打发就走人,但“行李包”总是满满的。“旅行方式”自然是随遇而安了,找到暖和的地方晴天晒太阳,阴天大觉,闲时来兴致了抽空还乱叫几声,看他样子这辈子是消闲极了。

其实他这种生活方式还沿袭着那种古老的传统,这种沿传也只有他这种人配有,但现在却有一种较为先进的概念。现在有一种专门的可以称为“职业”的方式。在城市特别是大城市,在集贸市场门前,尤其是豪华商厦的门口边不远处,在大街上,尤其是在繁华路段的夜色里,有一群特别职业的人群,凄凉的二胡,唢呐,跪拜,滚,爬…….在这高楼林立,灯红酒绿的城市,他们该居于那一个阶层呢?然而还有更鲜为人知的一个群体——城市里的“地下居民”——一群以下水道为家的城市居住者。他们和上边的兄弟一样,都是这个城市的流浪人。

一个生活在这个城市却不为这个城市所见的群体,一个与这个城市的繁华和文明极不和谐的人群的生活。我敢说这个城市群体的发展是给这个城市繁华与文明的一记最响亮的耳光。

我们要生存,他们也是,只是不同的境遇罢了。但是我们应该怎样思考呢?或许,这个问题会很沉重。

“代价——或许——代价——不应忘记。”

2008-01-03,wangshui876 <wangshui876@sin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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