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处恐怖灵异片惹争议
查处恐怖灵异片惹争议
核心提示:新闻出版总署释疑恐怖灵异片概念资讯导读:
本报讯 (记者 柳志卿)昨天,新闻出版总署音像电子与网络出版管理司有关负责人就查处“恐怖灵异类”音像制品的政策解释称,“恐怖灵异类”音像制品主要是指以追求恐怖、惊惧、残酷、暴力等感官刺激为目的,没有任何思想性和善恶标准,严重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音像制品。
新闻出版总署3月下旬将公布“恐怖灵异类”音像制品查处结果。
这位负责人表示,社会上对“‘恐怖灵异类’音像制品有一些概念上的混淆,‘恐怖灵异类’音像制品和中国传统神话故事、魔幻故事、科幻故事是有本质区别的。《西游记》、《封神榜》、《聊斋》等中国传统神话故事,具有较高的文学性、艺术性和思想性;《哈利·波特》、《长江七号》等着力点在魔幻、科幻方面,有利于增进未成人的想象力和创造力。”
本条资讯来源于京华时报http://www.jinghua.cn
您可以访问http://news.sina.com.cn/c/2008-02-19/013814963808.shtml查看更为详细的资讯
针对新闻出版总署释疑恐怖灵异片概念,引发网友热议,以下是部分网友在新浪网发表的观点:
某重庆的网友就新闻出版总署释疑恐怖灵异片概念事件发表评论说:
我认为分级的目的不是按等级取消某些类型的影片,而是象国际上的办法按等级规定什么样的影片可以让哪些群体的人看.象隔山有眼这种比较血腥的小孩看了肯定不好,但是作为一 个30岁左右的成年人看了,完全就是娱乐.保护孩子是好的,但是中国人是不是全都是孩子?保护未成年人是不是应该完全牺牲提成年人的部分权力?中国对未成年人的保护不可谓 不强.可是真正该保护的不去保护,而不该保护的却大加保护,象很多少年儿童被虐待被强奸没人去管,而那些杀人放火强奸少女的问题少年却保护得要多好有多好.现在中国小孩的 心理之脆弱也是这些制度给惯的.
电影<古惹仔>对少年儿童来说看了肯定不好,但是对成年人来说反而是很精采.当然这样的影片是不能算为恐怖灵异类的,但他对少年儿童的影响却是比恐怖灵异类影片有过之而无 不及.电影不实行分级制,按这样做法迟早有一天电影会被禁止成除了中国古代的四大名著和现代名著且无血腥暴力成分的故事才能被拍成电影,不过按这样的制度,鲁迅先生著名的 <药>是绝对不能上演的吃人血馒头的情节不是恐怖到极点了么?而且也没有反应出什么健康向上的思想,只是一片麻木.
一位来自新疆乌鲁木齐的网友就新闻出版总署释疑恐怖灵异片概念事件的观点得到了一些人的同意:
要有了分级制就没有那么多事情了~!
有北京的网友就新闻出版总署释疑恐怖灵异片概念事件发表评论说:
那就不要去看。自己想去看,这怪的了谁。
原帖]心理长不大那是没办法的事,那你只好控制住自己的好奇心不就结了!!确实该好好管管了,最理想的是实行分级制,支持规定!
某北京的网友就新闻出版总署释疑恐怖灵异片概念事件的观点得到了一些人的同意:
其实可以采取列名单的方法。每隔一段时间将不合适的片子等列出来,在网站上刚公布,然后开始查禁就行了。最关键的问题还不在这里,还在于力度,不然的话规定只是规定,到时 候该禁的禁不了,还不是一点用都没有。
有广东的网友就新闻出版总署释疑恐怖灵异片概念事件表示:
寂静岭要说比生化危机更有思想深度呀
原帖]新浪网友 IP:222.90.57.*(陕西西安)
生化危机除了公开出版的1、2、3代游戏外,其他作品已经被封杀,寂静岭你见过正版吗????
来自北京的网友就新闻出版总署释疑恐怖灵异片概念事件发表了这样的观点:
看了这个高论,我决定支持禁止灵异类的
原帖]新浪网友 IP:218.14.230.*(广东)
支持你的观点.但灵异确实存在.存在与是否宣扬是两个问题.
一位来自广东的网友就新闻出版总署释疑恐怖灵异片概念事件这样评论:
很多TV制作的新闻片,伴着令人毛骨悚然的音乐,制造恐怖的音响气氛,该不该限制,每回听到这样的声音,细胞会消失很多。
来自江苏苏州的网友就新闻出版总署释疑恐怖灵异片概念事件表示:
这类片子一般是国外发行的,应该经过审核的,为什么会放行,而且这类片子并不多完全可以量化处理,
有四川的网友就新闻出版总署释疑恐怖灵异片概念事件的观点得到了一些人的同意:
想想曾经的《古惑仔》系列,毒害了多少孩子
政府现在有此举措,难道我不应该支持吗?
拍手叫好!
来自北京的网友就新闻出版总署释疑恐怖灵异片概念事件发表了这样的观点:
金庸的武侠小说似乎也"追求恐怖、惊惧、残酷、暴力等感官刺激",应予禁止。
一位来自河北石家庄的网友就新闻出版总署释疑恐怖灵异片概念事件表达了这样的意见:
高科技是社会的发展,但是网络上的不健康东西太多,儿童不已太多了,希望重视.
某浙江的网友就新闻出版总署释疑恐怖灵异片概念事件的观点得到了一些人的同意:
这还用立标准吗?拉几个大人过去看,80%以上的人尖叫过的就是了
有黑龙江大庆的网友就新闻出版总署释疑恐怖灵异片概念事件的意见是:
支持!应该予以管理,政府要为人民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