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梦回车往地

2015-01-16 11:38 作者:网友推荐 阅读量:1147 推荐2次 | 我要投稿

一直认为在农村长大的我就是一棵植物,如果总是生和在城市的高楼大厦之间,生命中的光鲜和活力都会慢慢枯竭。所以必须在内心极度困扰和不安时回到大自然中去,就像一辆车到一定的行程必须加油一样。在广袤的天地之间自由呼吸、随意行走,听溪水潺潺、鸟鸣啾啾,看无垠碧晴、满树繁花,心灵在一刹那之间,立刻变得安恬、温暖起来。有些像《聊斋》中的那个离乡后,必须饮洞庭水的白秋练。

从不知家乡和故乡是如何界定的,但我认为故乡就是再也没有亲人居住的家乡。而我的姊妹兄弟与我的老父亲至今仍在那里日出而作日入而息,所以我还是认定那个埆土荒野、闭塞质朴的地方是我的家乡。相对于那些足不出生长地的城市同事,我觉得我的成长经历是一本内函丰富的书,是他们无法企及的。“梦里不知身是客,便把他乡做故乡”,虽然,细细算来,我在城市生活的时间已经比在家乡居住的时间还长,但我一直固执的认为这里只不过是我工作的地方。“乡音已改,脸见沧桑”,但我还是家乡人眼里那个终日桀骜不驯、执拗乖戾的二丫头。

家乡地处辽西北,是出了名的凌海西藏。海拔高,土地贫瘠,与朝阳接壤。听爷爷说,当时乾隆帝视察这里时留下了一句“穷山恶水出刁民”,而果真附近的羊角山、秦云山出了两股土匪,老人们说这是皇封的。

我的家乡就在羊角山下,属医巫闾山余脉。山那边就是朝阳了,但翻越羊角山得三四个小时。我的家就在村子中间,村中有一口古井,深四五十丈,井边有一棵百年古柳,曾经枝叶葳蕤,象征着我们这个大家族人丁兴旺。可是2010年一场雷电雨中,大柳树被雷电击中自焚,如今只剩下一个光秃秃的树桩了。井边砌了水泥的井台,小时候我们常常在树下乘凉,井台成了孩子们的乐园。夏夜,我们常常躺在还有余温的井台上,透过大柳树婆娑有致的枝叶,看夜空中,密密麻麻的星星。

家乡地处丘陵地带,土地大多贫瘠,但也有肥沃适种多种庄稼的所谓的一等地。分地是村子里的大事,要靠抓阄决定。还记得,那天放学后,爸爸一脸高兴地告诉我和姐姐,他抓到了车往地。车往地就在村子的南面,站在我家的窗台上就能看到,离家近、离水井也近,而且土质肥沃、地势平整,是村子里最好的地。凡是抓到车往地的农户都聚集在那里等着分垄,也就是按照每户人口数分出来。我家最后分到了中间的地方,挨着邻村的地。

小时候,就觉得这块地太长,每条垄大约有800多米,我站在这头看不到那头。

春种秋收,农家人的力气与汗水全都播撒在这片土地上。初春,大地复苏,远远望去,湿气氤氲,土地蒸腾,好像一个充满激情的女人,在等待着被开垦和播种。一片沃野上,到处是农家人忙碌的身影,女人五颜六色的头巾下爽朗的笑闹声、和着男人雄浑的吆喝牲口声,犁杖的吱扭声汇成了一首“远山含黛春归尽,农家儿女春耕忙”的图画。暮春时节,满眼都是绿意盈盈的禾苗。远望像站成一排迎风玉立的的少女,舞姿轻盈,娇弱含羞。近看,叶脉晶莹,如翠雕玉琢,在掌中微微颤动,让人怜惜不已。足蒸暑土气,背灼炎天光。至今不知为什么,铲地要选在阳光炙烈的时候。在烈日下,脚踩在滚烫的土地上,汗水顺着发际流到脖子里,这种感觉比多少句“锄禾日当午,汗滴禾下土”都更能让农家子弟领会“谁知盘中餐,粒粒皆辛苦”的深刻含义。

有时为了抢农时,还要在地里吃午饭。这对时时在家吃饭的农家还来说,不但意味着能吃到平时吃不到的好菜,还享受到了野餐的快乐。这时,每家都要拿出平时待客才拿出来的咸鸭蛋,条件好的还可能用肉炒点咸菜。大家聚在一起,互相点评谁家的媳妇的菜做得好,兴致上来了,再喝点小酒。而对于我们孩子来说,除了吃法时很高兴,剩下就是对车往地的憎恨了。因为垄太长了,骄阳下,晒得晕头转向,却怎么干也赶不到头。失去了干活的目标和兴趣,渐渐的落在了大人的后面。最后,干脆消极怠工,抓起了蚂蚱。把几只蚂蚱用草茎穿在一起,赶车玩。大人发现了,训斥几句,看实在是干不动了,便撵回家做饭去。于是,几个伙伴互相招呼着,踏着夕阳,兴高采烈的回家了。

长大了离开了家乡,母亲病逝。家乡多年来茅屋依旧,绿树仍在。变了的是我的容颜,不变的是那颗近乡情怯的赤子之心。每当车子一驶过翠烟峰层岚叠嶂,心就不禁变得柔软起来。车窗外,那潺潺的小河、那炊烟袅袅的村落、那归家的羊群、那山间荷锄的故人、那屋顶火红的辣椒和金黄的玉米……无一不让我感到温暖和亲切。

年近了,家近了,心暖了,泪流了,语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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