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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竑宁:纪委一纸“责任清单”对党员干部的监督就可全覆盖

2015-01-29 15:11 作者:张竑宁 阅读量:1703 推荐0次 | 我要投稿

以前纪委查办案件,要以同级党委的意见为主,存在“同级监督太软”、“基层查案难”等问题。

而去年开始,杭州市纪委连续打出“组合拳”,通过开出“责任清单”等措施,强化了上级纪委的领导,难题破解立竿见影。(2015年01月28日07:29,人民网)

根据杭州市一年来派驻纪检监察机构共立案54件,处分43人。开展专项监督检查1498次,提出意见建议765条,党委采纳514条;开展提醒谈话2189次;共清理各类问题线索451件,立案1394起的数据来看,他们打出的“组合拳”,特别是开出的“责任清单”起到了“发酵”作用,对党员干部的全面监督收到了明显效果。

过去的各级纪委都是在同级党委的直接领导下开展工作,上级纪委与下级纪委属指导与被指导的关系,而现在就不同了,通过全面深化改革,各级纪委实行上级纪委和当地党委“双重”领导制,线索的处置、各种案件都必须向上级纪委报告,包括下级纪委书记、副书记的任命也得经上级纪委会同组织部门按程序办理,从而保证了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领导的绝对权。因而,杭州市纪委给下属各级纪委开出的“责任清单”包括需要报告的11项“监督责任”,从此为全国各地强化纪委领导开了先河,下级纪委再也不敢对纪委的监督职能敷衍了事了。

话说回来,纪委由于过去的体制确实存在一些问题,也不能全怪下属纪委对监督工作敷衍了事,监督不力。一是不敢管。我国的党风廉政建设总体来说还是比较好的,但在一些地方,同级党委领导下的纪委仍然承受着“打棍子”、扣“帽子”、“父与子”、“不懂规矩”......等等的折磨与约束;二是无法管。由于过去纪委的用人、办案的程序等相关制度不健全,造成纪检工作以地方党委领导为主、上级纪委领导虚置,导致下属纪委对同级党委特别是一把手无法监督。

笔者坚信,各级纪委的监督工作,只要坚持“三转”,只要坚持“双重”领导,只要坚持深化改革纪委的用人导向,只要像杭州管好一纸“责任清单”,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查办案的积极性会日益倍增,对地方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监督就可实现全方位、全覆盖,会管、敢管的社会风气定会与时俱进。

作者:张竑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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