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感
总是在这种很深很深的夜里迟迟不肯睡去,走廊里白炽灯亮的耀眼又太过安静,洗手池间的窗台打开着,站近了便不觉打个激灵,鸢都的夜里风向来大,今晚亦是如此。走廊尽头的门关上了,用力扭了扭便也就放弃了。大抵是心疼我穿的太过单薄且感冒刚好不久。
还是夏日里的那身睡衣,临行前晚上和妈妈去超市仓促买来。我没有穿睡衣的喜好,觉得那是繁琐之事。刚开始谈恋爱的时候晚上打电话打到很晚也是和衣而眠,在家里也是这样,免不了爸妈的责备。即便如此也不甚花心思去改,只觉得是无关他们的事,只是碍眼罢了。再大些,他们就很少再进出我的房间,自然也不知道我怎样睡相也就没有这些责备了。
小时候分床早,没有自我认知的能力相信鬼怪之说,晚上睡觉就是一场心理战。爸妈的卧室仅一墙之隔却还是心惊胆战,感觉黑夜里有一双眼睛盯着我。有一次,房间里进了飞蛾,我故意装作害怕躲在床底哭,我哭声很大故意想让隔壁的父母听见。后来他们也只是说我胆子小,没出息。他们哪会知道我这个野孩子在当时毛毛虫都不怕。这个习惯也被留到今天,如若你惹我生气,我想与你和好,我会一直责备你纠缠你打心底里希望你安抚我,如若不想再有交集,我会安安静静的离开,也就什么都不说了。
谈恋爱后又用过几次,开始倒还觉得管用。后来熟识起来就肆无忌惮了,或许他本身就是这种不懂之人。我也就不再用过了,用了作甚,给自己找难堪罢了。自认为已不再是良善,不知这算不算计谋。也未曾读全过史书,不知这计谋叫做什么又被什么人用过。这些,就不得而知了。
他不喜欢你,你觉得他哪里都好,拼了命的想把所有的好都给他。就像我曾经喜欢一个人写了好多好多字,看他打球,默默的在草稿纸上一遍一遍的写他的名字。最后把我喜欢你说出来的时候觉得用尽了全身气力。他并非凉薄之人,我只是不是那个让他心动的,我都知道。躲在六楼偷偷看他打球,他在篮球场上淋漓尽致,那个时候,他是我的生活背景,我,却是他的甲乙丙丁。
我是不会讨人疼爱的那种女孩子,自然也从来不知道什么是捧在手里怕冻着含在嘴里怕化了。家中长女,即便不懂事也得装作懂事些讨家里人欢心。我甚少叛逆,父母的意愿在先自己能做的了主的也就自己打算,也到了现在。相识的姑娘里男朋友太好,反而觉得厌烦。我也只是暗暗叹气,你终不知,最后你嫁的并非是那个爱的死去活来的,而是那个对你好的。你该是多么幸运之人啊…
心中的事不可一一言破。
多欲为苦,生死疲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