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作品的著作权法保护
由于我国网络技术发展起步较晚的实际情况,对网络作品著作权的保护仍明显不够。如今的网络飞速发展,不断革新的网络技术也在日新月异的变化。我国网络著作权法的不健全越发明显,迫切需要尽快根据当今网络作品难以保护的现状加以修改和制定。
目前我国网络作品侵权主要来自于以网络作品章节和作品名称为主的网络搜索引擎为吸引流量擅自部分内容转载的非法侵权,加以商业网站为提高广告率的个体网站擅自全部内容转载的侵权为辅。其余则以个体网民未经书面授权擅自下载、复制、转载到个人博客或个人网页、以赢利为目的的网络侵权行为。根据上述三点的主流侵权模式产生的原因,深入思考如何才能更加有力有效遏制网络作品侵权的发生。
要真正快速有效的打击网络作品著作权侵权的行为,就必须采取技术手段与多部门联合管理并严格治理。以社会保护为常态;加之行政管理的保护,加速解决严重或社会影响力较大的大规模著作权侵权行为。同时加强司法部门对网络行为进行严格监管,从根源彻底杜绝网络作品侵权行为和侵权案件的发生。
就目前著作权法发展阶段而言,还要尽快寻找并解决立法中的不足。为网络作品著作权保护提供充足的法律依据,也要根据其具有的特点来通过网络技术加密来阻止和彻底遏制网络盗版和破解等网络著作权的侵权行为。同时还要防止权利人的著作权滥用,力求作到保护权益人的利益不受非法侵害。鼓励知识创新促进知识广泛传播,加速我国网络科技的持续不断的有序发展。
总之,保护网络作品著作权还任重道远,需要长期不懈的去为人民拥有更加优质的网络业余生活而努力。采取多类型保护的有效方法,使网络著作权得到持续更好的发展。也加速推动网络作品著作权法的完善,尽快完成现阶段网络作品著作权法的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