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文章写作网 >杂文 >乱谈八卦 >为“为官不为为官乱为”者“画像”并“通缉”更能起到遏制作用

为“为官不为为官乱为”者“画像”并“通缉”更能起到遏制作用

2015-05-13 08:17 作者:张竑宁 阅读量:1074 推荐0次 | 我要投稿

日前,广东佛山出台《佛山市整治领导干部“为官不为”试行办法》,其中列举出七类具体行为,为“为官不为”者“画像”,引起社会广泛关注。除佛山外,辽宁、湖北、湖南、贵州等多地陆续出台相关办法,为“为官不为”行为画红线、列清单,同时采取将不胜任现职干部召回等多种问责追责方式,力促官员为官有为、为官敢为。(2015.05.10新华网)

占位不做事、当“官”不作为,顾名思义,大家都知道是为官不为那么点意思了,碌碌无为,这本身就是是一种不正之风。为官乱为是指那些身居要职的“官吏”乱谋其政,我行我素,对法律置若罔闻,简直就是一种渎职行为。为官乱为,不仅导致国家政令不畅、执行力不强,还会对社会经济的发展起到破坏性的作用。其实,为官乱为比为官不为更加恐怖,它会给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和国家利益带来更为惨痛的后果,所以,无论是为官不为还是为官乱为都不可小觑,必须依纪、依法严肃查办,绝不能手软。

上级出台的政策,常常落实不了;引进来的项目,久久落不了地;群众反映的问题,迟迟没有回复……如河北省安平县发改局不依法履职、主动服务,致使某项目长达两年未完成核准;江西省瑞金市国资公司由于存在不作为、慢作为、不敢作为的典型问题,造成国有资产闲置两年;辽宁鞍山市公安局某分局派出所错误录入某市民犯罪嫌疑信息却迟迟不予纠正……去年以来,各地陆续通报一批“软钉子”“不作为”的案例,“为官不为”现象备受社会关注。针对这些问题,各地陆续出台办法,对官员在工作上提出“底线”要求。比如,贵州省黔西南州从去年底尝试推出“不胜任现职干部召回管理制度”,辽宁出台《党政领导干部不作为不担当问责办法(试行)》,佛山公布《佛山市整治领导干部“为官不为”试行办法》,南昌市出台《国家工作人员“为官不为”“为政不廉”行为问责暂行办法》,北京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推进政府管理服务规范化透明化的意见》......笔者以为,他们的这些《意见》、《办法》如同“画家”,曝光类似“通缉”,在遏制“为官不为为官乱为“ 现象中必将起到如下几个方面不可估量的作用。

一、能有效破解“中梗阻”“密码”、紧缩政务服务“最后一公里”为零距离,确保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和改革举措收到实效、惠及群众。

二、能让政府的服务内容更详尽,权利清单更清澈,公开方式更透明,互动形式更实用,投诉渠道更广阔。

三、既能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让笼子越织越密、越编越牢,又能强化“大小官吏”理想信念、宗旨意识,促其拧紧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这个“总开关”。而树立正确的权力权、利益观、道德观和法制观。形成敬畏中国共产党、敬畏人民、敬畏权力、敬畏道德、敬畏法纪的政治新常态。

笔者坚信,只要各地都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像北京、黔西南州、辽宁、佛山、南昌等地那样制定一些切实可行的《办法》、《意见》等,那么在遏制“为官不为为官乱为”的现象中,必将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作者:四川省绵阳市游仙区张竑宁

其他人在看啥

    《为“为官不为为官乱为”者“画像”并“通缉”更能起到遏制作用》的评论 (共 0 条)

    • 还没有人评论,赶快抢个沙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