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竑宁:对在公众场合下的信口雌黄者决不能轻饶
本报讯 昨天,中央纪委机关报刊文解读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文章例举某大学历史系教授、党员冯某在一次受邀回母校为大学生做讲座时,以“真相”、“揭秘”为噱头,大肆宣扬历史教科书中的党史很多都不是“真实的历史”,混淆视听。依据《条例》冯某违反了党员不能公然歪曲党史、军史的政治纪律,应受到纪律处分。(2015年12月21日,人民网)
党和国家对是非的判断一贯倡导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可偏偏就有那么一些党员干部及个别人对党纪国法置若罔闻,在公众场合下信口雌黄,根本不顾事实,随口乱说或妄作评论。他(她)们的行为一旦失去客观立场,事实就会失去真相,社会群体就有可能对党的方针路线及社会发展作出错误的判断。小则伤己害人,大则危及四周,严重时更会诋毁党和政府的形象,破坏干群信任,对建设生态和谐社会将产生极大消极影响,甚至影响社会稳定。
只要你是身居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这片热土,只要你是中国公民,就必须时刻坚守作为一个中国公民的道德底线,牢记身上的“大家庭”和社会责任,决不能在公众场合下信口雌黄。
在这公众场合下就信口雌黄和各种网络谣言防不胜防的今天,党和政府的职能部门要向这种不良行为敢于“亮剑”。是百姓的要绳之以法;是党员干部的,不但要进行机构内部处理,还有追究其法律责任。同时,要对行为人所持的政治态度,歪曲的事实,通过广播、信息网络、电视、会议等公开的方式进行亮相和辟谣,让公众知晓,决不能给信口雌黄者留有余地。
作者:张竑宁(绵阳市游仙区新桥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