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文章写作网 >杂文 >乱谈八卦 >系民心,出行动——坚决整治和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系民心,出行动——坚决整治和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2016-04-20 10:45 作者:一行 阅读量:1495 推荐0次 | 我要投稿

近日,四川省纪委召开的整治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工作座谈会议强调,县、乡两级党委、纪委,是整治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责任主体,一定要把主体责任、监督责任扛起来,旗帜鲜明、态度坚决地抓好整治,让群众看到实实在在的变化。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深入推进中央八项规定,严肃查处了一批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显有成效,有力促进了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然而,当前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仍然时有发生,公款吃喝、执法不公、克扣资金等吃拿卡要行为依旧存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根深蒂固。这些问题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破坏党群关系,令广大群众深恶痛绝。俗话说,基础不牢,地动山摇。整治和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关乎人心向背,关乎我们党执政的政治基础,这也是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切实解决“上面九级风浪,下面纹丝不动”,深入推进正风反腐工作的必然要求。

解决基层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就要打通责任落实的“最后一公里”。民心是最大的政治,各级,尤其是县、乡,要不断增强政治意识、核心意识,坚决贯彻党中央、省委、市委决策部署,承担起全面从严治党的责任,坚定不移地整治和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获得群众的认同,从而进一步加强党群、干群关系,牢固党的执政基础。

解决基层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就要严格要求党员干部职责纪律。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的同时,还要主动出击,对侵害群众利益的典型案件深入剖析,找准问题原因,提出整改建议,督促有关职能部门强化管理监督。对不同违纪问题进行分类处理,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强化教育和惩治效果。

有了良好的群众基础,再加上最有力的行动,只有保持坚强的政治定力,忠诚履行职责,严惩不贷,才能够整治和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作者:四川省绵阳市盐亭县农业和畜牧局 一行)

其他人在看啥

    《系民心,出行动——坚决整治和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评论 (共 0 条)

    • 还没有人评论,赶快抢个沙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