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着不是企业存在的理由
“好歹我们还活着,好歹我们还在盈利。”这成了一些企业经营者引以为傲的资本。
企业的存在承载着为投资者创造价值、保护员工利益、为客户创造价值、为社会创造价值的使命,任何一个企业如果没有做到这几项,就不是一个合格的企业。这样的企业就没有活下去的必要。
一、为投资者创造价值
投资者的利益是企业存在的原动力,有些企业的经营者,为了谋一己私利,肆意侵吞投资者利益,这为人所不齿,为法所不容,这样的企业就应该更换经营者。身边就有类似的企业,一些主要股东兼主要经营者,营私结党,肆意篡改财务数据,玩弄中小投资者于掌心。因一些个人兴趣,将企业当作试验船,毫无风险意识,终于使经营出现困难,然后嫁祸于他人,逼迫将其它中小投资者离开,并让中小投资者承担本应由经营者承担的责任。这样的经营者可以说是无良和无耻的。如果企业将经营权继续授予此类人,企业也将成为某些人追去个人利益的工具,无法为投资者谋取利益。一位朋友投资7万元于一家公司,成为该公司的持有2.3%股权的股东,一年以后,公司财务资产增长了23%,而该中心股东却因一些大股东兼主要经营者肆意篡改财务数据,被迫离开后,只拿回不到6万元投资款。
二、保护员工利益
员工是企业的生命之源,而一些企业对待员工的态度是“我完全不管员工会怎么想”,于是在企业出现经营困难时,不是想着如何去从如何拓展业务,如何提供业务拓展的效率,如何节约在业务拓展种的浪费,而是砍人头、停交档案保管费、停交高温费、不交公积金,更不用说有什么休假等其它福利了。以至于员工士气涣散,老员工纷纷离去。即使留下来的也仅仅是看在金钱的份上,企业与员工的关系成了赤裸裸的金钱关系,毫无人性化可言。这样的企业与资本主义早期的吃人的企业并无区别。
在知识经济中,失去了员工,企业还有什么?也许企业可以再招聘新员工,要这份工作的人排着队呢!员工进来以后会不会排着队离开呢?
三、为客户创造价值
如果一个企业不能再为客户创造价值了,那么这个企业也就没有存在的必要了,而无论以前是否为客户创造了多大的价值。当一个企业的经营者开始使用欺骗客户的手段来推销产品,这个公司将没有诚信可言,最终将被客户所唾弃。
四、为社会创造价值
企业的社会责任感不是一个口号,可以体现在各个细节,不一定要去捐款,不一定要去助学。比如对合作伙伴诚实,就是企业社会责任感的一个体现,而且这也是最起码的要求。企业经营者欺骗合作伙伴,当面一套,背后一套。“到什么山唱什么歌”,只能是不诚信的体现。而更可笑的是不诚信的企业将诚信作为价值观来要求员工。
一个企业,如果不能为投资者创造价值、不能保护员工的利益、不能为客户创造价值、不能为社会创造价值,最终终将被社会所淘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