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条例》和《准则》彰显从严治党决心
《条例》和《准则》彰显从严治党决心
在今年2月,中央政治局决定,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问题,制定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修订《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成立文件起草组,由我担任组长,刘云山、王岐山同志任副组长,有关部门和地方负责同志参加,在中央政治局常委会领导下进行工作。(11月3日人民网)
中央制定和修订《条例》和《准则》无疑是有着诸多战略考量的,最紧要最关键的考量是规范和强化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党内监督,从制度建设上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进一步深化,彰显了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政治决心。
全面从严治党首在强化和规范党内民主生活。一些党员干部出事,缘于思想上不干净、信仰上不坚定、底线不厚实、政治鉴别力不足、意志力薄弱。说到底,这与党内政治生活不规范不经常没活力有很大关系。强化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便于体现党内民主、维护党的集中统一、严肃党的纪律、促进党的团结,确保在全党在政治上、思想上和中央一致,在组织上讲规矩,在作风上形成清风正气,把党心人心凝聚在推动社会主义伟大事业上面。
全面从严治党要在强化党内监督,保持党的队伍的先进性、纯洁性和旺盛的生命力。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以“壮士断腕”、“刮骨疗伤”的决心推进反腐,腐败和“四风”存量持续减少,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环境正在形成。但这只是治标,要根治腐败,除了执纪问责,事前监督是关键。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第一种形态就是紧盯问题苗头,把腐败遏制在萌牙阶段。因此,抓实党内监督,扭紧党员干部思想“总开关”,及时发现和解决党内存在的突出问题,尤其是出现在党员干部身上的不良思想倾向。
《条例》和《准则》彰显从严治党决心。全面从严治党既要补党员精神之钙,又要补制度建设短板。《准则》针对新形势下新情况新问题新要求对党内政治生活提出新的明确规定,是对36年前制定的《准则》的继承、改进和完善,体现了政治性、时代性;《条例》的修订顺应了时势的要求,重点对责任设计制度、制度构架体系进行了科学、合理的调整和完善,突出上级党组织对下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的监督,责任进一步明晰、主体进一步明确、制度进一步完善,对于强化党内监督尤其是对党员领导干部、一把手和关键岗位干部的监督提供了法规依据。两项法规的制定和修订是党的制度建设在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上的重大进步和里程碑,对于今后相当长一段时期党内监督、党内民主生活将产生重大影响、发挥重要作用。
作者:伍文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