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化治党,让腐败无处侵蚀
坚持制度治党,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的突出特点。制度治党不仅指明了党的建设的目标和方向,而且明确了全面从严治党的思路和要求。党的十八大以来的实践充分证明,制度问题是带有根本性、全局性、长期性的重大问题,坚持制度治党是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必然要求。(人民网 5月5日)
由于缺乏具体制度遵循,实践中,党组设立不统一、成员配备不一致、职责不明确、议事决策不规范,这些都不符合全面从严治党、制度治党的要求,不利于保证党组作用的充分发挥。目前,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需进一步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因此,完善党组制度显得尤为重要。
没有把从严治党制度化,反而使一些社会公众不完全理解党纪党风的严肃性和一贯性,这也无疑妨碍了在坚持党的领导下深入广泛全面地推进依法治国的社会进程。这既助长了社会风气对权力的迷信与盲从,又不利于树立党的至高无上的权威和坚持司法审判的公正。
我党腐败问题之所以严重,从表面上看,是某些党员干部为了一己私利以权谋私的个人行为,但是其最大、最本质的危害在于,这是对坚持党的领导的忽视、没有把党纪党规真正当成个人行为准则和对每一个共产党员严格要求的忽视。
因此,腐败的危害在于对制度的侵蚀,使制度变得虚弱甚至形同虚设。要从严治党,消除腐败,就要把制度落实、把党纪党规全面彻底地贯彻下去,时刻从坚持与维护党的领导出发,把人民群众的利益真正落实,而把个人的利益和主张放置在重要性排序的序列之外。(作者:一行 单位:四川省绵阳市盐亭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