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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春霞:“吃空饷”再次上线问责力度还需“加刃”

2017-06-12 10:56 作者:宁静致远 阅读量:1044 推荐0次 | 我要投稿

哪些情形算是“吃空饷”?近日,江苏省出台《关于建立机关事业单位防治“吃空饷”问题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明文规定“吃空饷”的9种情形和处理办法,并要求各地、各部门要在政务公开网站公布举报电话、邮箱。(6月11日《现代快报》)

当下,不难发现公职人员“吃空饷”,“白吃白拿”纳税人的钱,似乎已经成了一种社会顽疾。大家不妨上网搜索:山西省静乐县委书记杨存虎之女、山西省长子县教育局局长之子、山西省文水县原副县长“吃空饷”,以及浙江永康自曝近200人“空饷”名单等事件。从林林总总的“吃空饷”事件中,人们还总结出“旷工饷”、“病假饷”、“多头饷”、“冒名饷”、“死人饷”等多种“吃法”。

虽然连涨三级工资,“被退休”的一族依然不满足,大部分省市提前离岗的流程采取自愿的形式。同时也给予相应的照顾,或者说是兑换的条件,“提前离岗人员可以在工资级别和待遇上,上升一个级别。”这样离岗前是科级干部,提前退休后,可以调整为处级干部,并享受处级干部的待遇。

当然了,对于那些“一杯茶、一包烟、一台电脑玩半天,出勤不出工、出工不出力、出力不出活、出活不出利、占着茅坑不拉屎”的之徒,让其提前离开岗位,或许也有一定的道理,对于不能胜任工作的,本应该用严格的考核使其主动离开岗位,如果用奖励的办法,又会给以后的公务员带来什么样的恶性示范呢?

其实在同一单位,谁上班,谁不上班,干部心里都明白,只不过谁也不愿意说,不愿意得罪人罢了。“吃空饷”者大多属于有背景、有关系的人,没背景、没关系的,估计想吃也吃不到。治理“吃空饷”,不管涉及到谁,包括“吃”的人,更要包括支持吃的“后台”,都要处理和追究,唯有如此,才能杀一儆百,才能从根本上断了“吃空饷”者的“后路”。要用制度卡死“吃空饷”者想吃的“饷”。

“吃空饷”现象的发生,说明相关的编制、工资等管理制度还不完善,在制度上还有“可钻”的漏洞。要根除这种现象还需要有健全的制度,要让“吃空饷”者不能“张嘴”,“张嘴”必被捉,从制度上规范和约束“吃空饷”者。同时,要健全举报监督机制,发现“吃空饷”现象及时进行处理,让“吃空饷”者无“可乘之机”。(文/刘春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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