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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春霞:官员“微信红包”打开贪腐另一扇窗

2017-07-20 09:18 作者:宁静致远 阅读量:2737 推荐0次 | 我要投稿

近日,天津市委组织部制定《部机关党员干部使用微信“十严禁”行为规范》,其中特别提到:严禁利用微信群编织“关系网”、严禁利用微信接受或赠送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微信红包或电子礼券。无独有偶,浙江省委办公厅、广东省纪委省监察厅也分别发布了类似“戒律”,其中包括“不以任何形式进行拉票贿选”“不违规收受微信红包”等。(7月19日,人民网)

对于微信红包的预警和提醒,并开展好针对性的防范与打击,始于何时呢?早在2014年9月,国家预防腐败局局长黄树贤做客中纪委网站访谈时透露,针对违规问题由明转暗、花样翻新等新问题,将深入分析原因,研究提出对策。对利用现代物流快递送礼,以礼品册、提货券代替实物商品,利用电子商务提供微信红包、电子礼品预付卡等,仔细甄别,善于发现,及时查处。后来,杭州、厦门以及福建等地,对于收受微信红包礼品的关注和“禁止”,实属于对上级规定的执行和落实。

电子购物券、微信红包成为礼品,是腐败行为的新时代变种。过去年代没有或不存在,在新的社会时期却悄然出现,足以说明腐败行为的顽固性和隐匿性,反腐败部门与时俱进紧盯“微信红包”,不仅体现了反腐败的敏锐性,也充分体现了遏止此类不良风气的极端必要性。

据有关资料显示,微信红包正成为广大网民、微信群在节日期间自娱自乐的方式,“讨个彩头”、“玩乐一下”无伤大雅,但玩乐的方式可能变味成腐败分子牟利的工具。微信红包单个的金额上限是200,一次可以发送100个红包,单笔的是上限5000元,同一张银行卡单日只能发15000。看似有节制的“发红包数额数量规定”,无法堵住腐败的漏洞。万余元红包“交易量”,足以完成权钱交易和利益输送,这才是让官员远离微信红包的初衷。

微信红包成为腐败的新生态,说明一些官员对此尚缺乏清醒认识。多数官员可能根本没有意识到此类行为已涉嫌腐败和违法违纪,还有一部分官员仍对此持侥幸心态,认为有关方面难以发现或发现不了。因此,对于微信红包的定性和纪律宣传要加大,不仅要在过节前的规定中着重提及,也要在平时加强教育和引导,使掌握公权者真正做到防微杜渐。

要让官员和广大公务人员知道,收受微信红包同样可能受到党纪国法严惩,不仅仅是原则性“禁止”,还要有后续的配套性惩治举措。近一两年来,微信红包已经广泛存在于微信群,部分官员涉足其中并从中获利,但真正因“微信红包”而受到惩处的几近于零,这无形中抵销了“收受微信红包禁令”的权威性。事实上,发现和查处违法违规收微信红包并不难,依托于网络、移动端等的资金流动和输送,在技术层面同样可被紧盯与监控。

那么,腐败官员是否被查处或“腐败的微信红包”是否被“破译”,完全属于“掩耳盗铃”罢了,关键还是通过制度和法律的手段让“别有用心”的微信红包,成为官员不敢碰的“刺猬”,以此彻底打消他们的侥幸心理。(文/刘春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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