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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春霞:“小官巨腐”实乃监管徇私情

2017-12-14 16:47 作者:宁静致远 阅读量:1390 推荐0次 | 我要投稿

甘肃省纪委11月8日通报了5起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分别是:金塔县大庄子乡财政所原所长曹金武截留挪用惠农补贴资金问题;麦积区黄新村党支部原书记黄小平等人套取危房改造补助资金问题;岷县旗杆沟村党支部书记曾政生冒领护林员补助资金问题;宁县仙灵村党支部书记刘存良违规使用扶贫贷款问题;会宁县郝川村党支部书记税海江等人违规申领受灾群众救助资金问题。(12月12日 甘肃省政府网站)

可以说,小官,是党和国家的形象“代言人”,是群众了解国家的“窗口”。小官,是行政体制的最基层、是政策的末端执行者,但却是与群众关系最近的,小官的一举一动不仅决定了政策的执行力度,也影响着干群关系。小官,权力虽小,但实力很强,这些小官通常都掌握了具体业务工作,且业务性越强监管越不易,使小官“见缝插针”,胆子越壮越大,胃口也越喂越大,最终成为大贪官。

纵观近年来落马的官员,“老虎”多,苍蝇也不少,且揪出的一个个苍蝇,不仅危害大,问题也不小。从“20亿村官”到“副镇长贪污公款上千万”,“小权力”养出了“大富翁”,随着反腐败斗争的不断深入,查处的“小官大贪”案件也越来越多。基层管理者管虽小,但意义大、责任重,是链接国家和群众的重要纽带。这些走进群众中但却经营起自己的“小生意”,靠权力“发家致富”,不仅影响了干部形象,降低了群众对党和国家的信任,也破坏了干群血肉联系,成为影响社会发展、人民幸福、干群团结的“绊脚石”。

小官“大贪”甚至“巨贪”底气从何而来?是谁纵容了这些“致富能手”?“小官大贪”何以屡屡发生,归根到底是监管的缺失,小官以“小权”发“大财”。任何贪腐的产生都应归结于监管的疏漏,若早日堵住腐败的“漏洞”,何以养出“硕鼠”?基层干部敢于走钢丝、越红线、闯禁区,必然有“不会被捉”的底气。

一则。软监管弱化了监管效力,纵容了“小官大贪”。目前,上级机关或监管部门,都是固定的一条线监管,但常年累月难免“日久生情”,监管者和被管者成了“一条绳子上的蚂蚱”。加之,部分地区监管抹不开“人情面”,只是“旁敲侧击”、“点到即止”没有拿出强硬姿态,监管缺乏威慑力,久而久之“贪官们”也就有恃无恐了;二则,小官权力小,但业务性强,增加了监管难度,另外,小官多来自于基层,至上而下的监管难免“鞭长莫及”,放大了基层干部的侥幸心理,使其敢于向制度挑战,以权谋私。

当然,遏制“小官大贪”,需堵住监管的漏洞,监管部门以强硬的态度、有效的执行力强化监督实效,推进阳光行使权力,强化社会监督,用好群众的“火眼金睛”,及时发现并及早治理问题干部,使“苍蝇”无处可藏,彻底消灭“小权力”豢养出的“大害虫”。

总之,彻底解决“小官大贪”,需在监管上下狠功夫,扎紧“篱笆”,堵塞“小官大贪”的漏洞,确保“小权力”也能正确有效透明行使,让腐败无空可钻。(文/刘春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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